工程现场签证有多重要

栏目:业务交流 发布时间:2024-01-22
分享到:

工程现场签证有多重要

工程现场签证是指:施工过程中出现与合同规定的情况、条件不符的事件时,针对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所确定的工程内容以外,施工图预算或预算定额取费中未包含,而施工过程中确须发生费用的施工内容所办理的签证(不包括设计变更的内容)。

签证内容

一是零星用工。施工现场发生的与主体工程施工无关的用工,如定额费用以外的搬运拆除用工等。二是零星工程。三是临时设施增补项目。四是隐蔽工程签证。五是窝工、非施工单位原因停工造成的人员、机械经济损失。如停水、停电,业主材料不足或不及时,设计图纸修改等。六是议价材料价格认价单。结算资料汇编规定允许计取议价材差的材料,需要在施工前确定材料价格。七是工期签证。包括停水、停电签证,非施工单位原因停工造成的工期拖延。八是其它需要签证的费用。

签证原则

一是准确计算原则:如工程量签证要尽可能做到详细、准确计算工程量,凡是可明确计算工程量套综合单价(或定额单价)的内容,一般只能签工程量而不能签人工工日和机械台班数量。

二是实事求是原则:如无法套用综合单价(或定额单价)计算工程量的内容,可只签所发生的人工工日或机械台班数量,但应严格把握,实际发生多少签多少,不得将其他因素考虑进去以增大数量进行补偿。

三是及时处理原则:现场签证不论是承包商,还是业主均应抓紧时间及时处理,以免由于时过境迁而引起不必要的纠纷,且可避免现场签证日期与实际情况不符的现象产生。

四是避免重复原则:在办理签证时,必须注意签证单上的内容与合同承诺、设计图纸、预算定额、费用定额、预算定额计价、工程量清单计价等所包含的内容是否有重复,对重复项目内容不得再计算签证费用。

五是废料回收原则:因现场签证中许多是障碍物拆除和措施性工程,所以,凡是拆除和措施性工程中发生的材料或设备需要回收的(不回收的需注明),应签明回收单位,并由回收单位出具证明。

六是现场跟踪原则:为了加强管理,严格控制投资,凡是费用数额较大(具体额度由业主根据工程大小确定)的签证,在费用发生之前,承包商应与现场监理人员及造价审核人员一同到现场察看。

七是授权适度原则:分清签证权限,加强签证管理,签证必须由谁来签认,谁签认才有效,什么样的形式才有效等事项必须在合同中予以明确。

存在问题

一是应当签证的未签证。有一些签证,如零星工程、零星用工等,发生的时候就应当及时办理。有很多业主在施工过程中随意性较强,施工中经常改动一些部位,既无设计变更,也不办现场签证,到结算时往往发生补签证困难,引起纠纷。还有一些施工单位不清楚哪些费用需要签证,缺乏签证的意识。

二是不规范的签证。现场签证一般情况下需要业主、监理、施工单位三方共同签字。盖章才能生效。缺少任何一方都属于不规范的签证,不能作为结算的依据。

三是违反规定的签证。有些业主没有配备专业工程投资控制人员,不了解工程造价方面的有关规定,个别施工单位就采取欺骗的手段,获得一些违反规定的签证。这类的签证也是不能被认可的。

注意问题

现场签证不可避免,它不仅在单位工程中影响工程成本,而且在工程造价管理中存在着“三超”的隐患。因此,加强现场签证管理,堵塞“漏洞”,把现场签证费用缩小到最小限度,应注意以下问题:

1.现场签证必须是书面形式,手续要齐全。

2.凡预算定额内有规定的项目不得签证。

3.现场签证内容应明确,项目要清楚,数量要准确,单价要合理。

4.现场签证要及时,在施工中随发生随进行签证,应当做到一次一签证,一事一签证,及时处理。

5.甲、乙双方代表应认真对待现场签证工作,提高责任感,遇到问题双方协商解决,及时签证,及时处理。

签证技巧

工程签证在工程施工管理中很重要,特别是低价中标后必须注意勤签证;当发生诸如合同变更、合同中没有约定、合同约定前后矛盾、对方违约等情况,需要及时办理费用签证、工期签证或者费用+工期签证。

一是可调价合同至少要签到量;

二是固定单价合同至少要签到量、单价;

三是固定总价合同至少签到量、价、费;

四是成本加酬金合同要签到工、料(材料规格要注明)、机(机械台班配合人工问题)费。

五是如能附图的尽量附图。另外签证中还要注明列入税前造价还是税后造价。

六是注意以下填写内容的优先次序:能够直接签总价的最好不要签单价,能够直接签单价的最好不要签工程量,能够直接签结果(包括直接签工程量)的最好不要签事实,能够签文字形式的最好不要附图。

七是其他需要填写的内容。主要有:何时、何地、何因;工作内容;组织设计(人工、机械);工程量(有数量和计算式,必要时附图);有无甲供材料;签证的描述要求客观,准确,隐蔽签证要以图纸为依据,标明被隐蔽部位、项目和工艺、质量完成情况,如果被隐蔽部位工程量在图纸上不确定,还要标明几何尺寸,并附上简图,施工以外的现场签证,必须写明时间、地点、事由,几何尺寸或原始数据,不能笼统地签注工程量和工程造价。签证发生后应根据合同规定及时处理,审核应严格执行国家定额及相关规定。

八是涉及费用签证的填写要有利于计价。不同计价模式下填列的内容要注意:如果有签证结算协议,填列的内容要与协议定价口径一致:如无签证协议,按原合同计价条款或参考原协议计价方式计价。另外签证的方式要尽量围绕计价依据(如定额)的计算规则办理。

九是如何对待甲方拒签。在编制签证之前,首先要熟悉合同约定。应当站在对方的角度来陈述理由和罗列签证内容,这样既容易获得签证,又使签证人感觉不用承担风险。如果遇到对方有意不讲道理地拒签,实践中可以采用收发文的形式送达甲方(叫一般工作人员去办理)。不需要强逼甲方在签证单上签字,只需要在收发文本上签字,这样就可以证明已经收到。其实,最好在合同中约定电子邮箱送达签证等电子化方式,约定即使甲方不在签证单签字,超过法定时间,签证也自动生效。

相关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十条:当事人约定顺延工期应当经发包人或者监理人签证等方式确认,承包人虽未取得工期顺延的确认,但能够证明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发包人或者监理人申请过工期顺延且顺延事由符合合同约定,承包人以此为由主张工期顺延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写在最后,在司法实践过程中,签证管理不规范情况现象较多,举证较为困难,影响了工程承包方利益,也给了建设方拖延工程款的理由。后期还要经过司法鉴定等不必要的费用,给甲乙双方都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所以无论是建设方还是施工方,都要进一步加强签证管理,防范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