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人才购房补贴
新老政策衔接有关工作的公告
《中共铜陵市委办公室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集聚产业人才的若干政策(试行)〉的通知》(铜办发〔2021〕17号)(以下简称新政策)自2021年9月1日起实施,现行的《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创业就业人员购(租)房的实施意见》(铜政〔2018〕39号)(以下简称老政策)将不再执行。为切实做好新老政策实施的衔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老政策执行时间的界定标准
2021年8月31日前已来铜创业就业人员,符合铜政〔2018〕39号文件规定条件的,仍按该政策申请兑现购(租)房补贴。2021年9月1日后来铜创业就业人员,符合条件的,按铜办发〔2021〕17号文件规定申请兑现购房房票,房票兑现以在我市企业新登记参保时间为准。
二、新政策受理对象的条件及规定
1.新政策受理对象为在铜注册企业2021年9月1日以后全职引进的博士(或正高职称)、硕士(或副高职称、高级技师)、本科(或中级职称、技师)、大专(或高级工)等产业人才,引进人才与企业签订不少于3年劳动合同并在铜缴纳社保,且引进时硕士(或副高职称、高级技师)、本科(或中级职称、技师)、大专(或高级工)年龄分别不超过40周岁、35周岁、30周岁。博士(或正高职称)不受年龄限制。
2.博士、硕士、本科、大专均指全日制,正高职称、副高职称、中级职称是指经社会化评审取得的职称资格,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是指取得国家职业资格等级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员。
3.自2021年9月1日起,机关事业单位除新引进的博士(或正高职称)、事业单位面向重点高校专项引进的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可参照铜办发〔2021〕17号规定申请兑现购房房票外,其余新进人员不再享受人才购房相关政策。
三、新老政策受理时间的调整规定
1.新政策每月1-10号集中受理一次,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办结。
2.老政策由原先常态化受理调整为每半年集中受理,集中受理时间为每年的3月1日至3月31日和9月1日至9月30日两个时间段,申请渠道不变,线上申请办理系统网址:http://tl.ahzwfw.gov.cn/blsp-bsdt-web/housing/housing.do。
3.2021年老政策常态化受理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31日。2021年11月1日起停止线上受理工作,待下一个集中受理期自行开启。
4.线上申请办理系统在集中受理期对外开放,其余时间暂行关闭。
特此公告。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