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生活补贴新老政策衔接
有关工作的公告
《中共铜陵市委办公室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集聚产业人才的若干政策(试行)〉的通知》(铜办发〔2021〕17号)(以下简称新政策)已于2021年9月1日起实施,现行的《关于贯彻<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 在铜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实施细则》(铜人社秘〔2018〕148 号)(以下简称老政策)中“高校毕业生在铜非公企业就业工作津贴”不再执行。为做好新老政策实施的衔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老政策执行的界定标准
2021年8月31日前已在我市非公企业工作、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归国留学人员,符合铜人社秘〔2018〕148 号文件的,仍按该政策申请兑现在铜非公企业就业工作津贴。2021年9月1日后我市非公企业新引进的博士、硕士、本科、大专,符合条件的,按铜办发〔2021〕17号规定申请生活补贴。具体界定标准以在我市非公企业新登记参保时间为准。
二、新老政策申请受理时间的规定
1.符合新政策引进人才参保满一年后方可申报,每季度首月1-10号集中受理一次,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办结。
2.符合老政策的人才在劳动合同履行一年之后12个月内随时可在线提交申请,逾期视同自动放弃,不再受理。申请渠道和方式不变,具体操作步骤为:关注“铜陵人社”微信公众号进行注册并在线向企业纳税所在市、县 (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提交申请。
特此公告。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