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注评e档”数字档案室系统试运行的通知

栏目:协会动态 发布时间:2026-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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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注评e档”数字档案室系统试运行的通知来源: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文号:浙注协【2026】104号发布时间:2026-06-08



各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宁波不发):

为深入推进行业数字化建设,进一步规范执业资料管理流程、提升资料管理质效,切实降低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业务底稿存储与管理成本,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省注协)开发建设了“注评e档”数字档案室系统(以下简称注评e档”)。经前期内部测试、优化完善等相关工作,档案系统将于2026年6月15日上线试运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应用范围

“注评e档”适用于省内各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履职过程中形成的文件资料,以及本省依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以下称使用单位)在执业活动中形成的业务底稿。

二、系统功能

“注评e档”设有资料整理、库藏管理、资料利用、资料处置等核心功能模块,覆盖各类执业、履职资料全生命周期管理。“注评e档”开放专用接口,可与使用单位现有内部系统互联互通,实现资料一键归集推送;未自建内部系统的使用单位,可直接通过本地上传资料,在线完成资料审核、归档等操作。

三、使用方法

(一)登录方式

使用单位可登录行业数字化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s://server.zicpa.org.cn/,以下简称综合平台),在“数字赋能”栏目中选择““注评e档””模块,进入系统。

(二)管理员初始设置

使用单位可根据需要指定“注评e档”管理员。“注评e档”管理员权限由单位负责人或机构管理员通过综合平台“机构管理”板块下的“部门人员管理”菜单,使用“授权角色”功能完成配置。

四、注意事项

(一)使用单位在“注评e档”内进行信息上传、资料管理、查阅利用等操作,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密相关规定,确保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合法合规,并对上传内容承担全部主体责任。严禁上传涉密信息、违法违规信息及与履职、执业无关的资料。

(二)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文件资料保管、数据安全、保密管理等制度,自行做好文件资料备份与风险防范工作。因使用单位操作不当、管理疏漏、数据保管不善、未按要求定期备份重要资料或内容失实等引发的一切风险、问题及法律责任,均由使用单位自行承担。

(三)“注评e档”作为文件资料存储与管理平台,已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未经使用单位授权,省注协不得擅自调阅使用单位文件资料,亦不对使用单位上传文件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可用性、合规性、保密性承担责任。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使用单位积极试用。使用中如遇问题,可查阅“注评e档”内置的操作说明,或拨打技术支持电话:13362766099。

(二)如有功能优化或修改的意见建议,请向省注协研究发展部反馈,电话:0571-85179573。

 

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