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政办〔2023〕3号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
铜陵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的通知
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及省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妨碍民营经济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专项排查整治和2022年公平竞争审查督查发现问题进行核实整改的通知》(皖市监办函〔2022〕745号)要求,对《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的通知》(铜政办〔2019〕9号)予以废止,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