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铜陵市市级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操作规程》和《铜陵市市级项目支出 绩效财政评价和部门评价操作规程》的通知

栏目:会计法规 发布时间:2021-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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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财政局文件

 

 

 

财绩〔20213





铜陵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铜陵市市级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操作规程》和《铜陵市市级项目支出

绩效财政评价和部门评价操作规程》的通知

 

市直各部门、单位,各县、区财政局:

为规范市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进一步压实责任,提高评价质量,根据《中共铜陵市委办公室、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办法>的通知》(铜办发[2019]14号)等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铜陵市市级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操作规程》和《铜陵市市级项目支出绩效财政评价和部门评价操作规程》,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向市财政局反馈。

 

 

 

 

2021518

 

 

 

 

 

 

 

 

 

 

 

 

 

 

信息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铜陵市财政局办公室                     2021520日印发


铜陵市市级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操作规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市级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管理,提高单位自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根据《中共铜陵市委办公室、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办法>的通知》(铜办发[2019]14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单位自评是指市级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

第三条  单位自评的对象包括纳入政府预算管理的所有项目支出。

第四条  单位自评由项目单位自主实施,即谁支出、谁自评。单位自评结果应依法依规公开,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  自评内容和方法

第五条  单位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对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绩效目标较大的项目要分析并说明原因,研究提出改进措施。

第六条  单位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单位自评指标的权重,由各单位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原则上预算执行率和一级指标权重统一设置为:预算执行率10%、产出指标50%、效益指标30%、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0%。如有特殊情况,一级指标权重可做适当调整。二、三级指标应当根据指标重要程度、项目实施阶段等因素综合确定,准确反映项目的产出和效益。

第七条  单位自评采用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比较法,总分由各项指标得分汇总形成。

定量指标得分按照以下方法评定:与年初指标值相比,完成指标值的,记该指标所赋全部分值;对完成值高于指标值较多的,要分析原因,如果是由于年初指标值设定明显偏低造成的,要按照偏离度适度调减分值;未完成指标值的,按照完成值与指标值的比例记分。

定性指标得分按照以下方法评定: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年度指标、部分达成年度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年度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60%(含)、60%-0%合理确定分值。

 

第三章  自评组织实施

第八条  市级预算部门按以下程序开展绩效自评:

(一)部署绩效自评。年度预算执行完成后,市级预算部门应当部署部门本级及所属单位开展自评。

(二)实施绩效自评。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按照确定的绩效目标分别设置指标权重,全面开展自评,形成《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见附件1)报市级预算部门。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自评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三)审核汇总自评结果。市级预算部门对项目自评情况进行梳理、审核、汇总,并提出结果应用建议。

(四)报送自评结果。市级预算部门对本部门及所属单位自评工作开展情况、自评结果、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归纳梳理分析,形成《部门绩效自评工作情况总结》(见附件2),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一同报市财政局。

第九条  绩效自评工作原则上不得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确需第三方机构协助的,要严格限定各方责任,第三方机构仅限于协助委托方完成部分事务性工作,不得以第三方机构名义代替委托方对外出具相关报告和结论

 

第四章  自评结果应用与公开

第十条  单位自评结果主要通过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的形式反映,做到内容完整、权重合理、数据真实、结果客观。单位自评工作和结果应依法自觉接受审计监督。

第十一条  市级预算部门应切实加强自评结果的整理、分析。将自评结果作为编制预算、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对预算执行率偏低、自评结果较差的项目,要单独说明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并在预算编制、分配资金时从严从紧安排,持续优化部门支出结构。

第十二条  市级预算部门应当按照要求将单位自评结果报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并依法予以公开。

 

第五章    

第十三条  本规程由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规程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

1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部门绩效自评工作情况总结

 

 

 

 

 

 

 

 

 

 

 

 

 

 

 

 

附件1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年度)

项目名称


主管部门


实施单位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

指标值

实际

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50分)

数量指标

指标1






指标2






……






质量指标

指标1






指标2






……






时效指标

指标1






指标2






……






成本指标

指标1






指标2






……






效益指标(30分)

经济效益

指标

指标1






指标2






……






社会效益

指标

指标1






指标2






……






生态效益

指标

指标1






指标2






……






可持续影响指标

指标1






指标2






……






满意度

指标(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指标1






指标2






……






总分

100





















附件2

 

××部门绩效自评工作情况总结

 

 

一、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简要说明自评项目的基本情况,一般包括:自评项目个数、预算总金额、项目内容等,部门自评工作的组织实施情况。

二、自评结果概述

分项目简要说明自评结果总体情况,包括取得的主要成效和发现的主要问题。对绩效较差和绩效目标偏离较大的项目,总结分析相关原因,说明改进管理的具体措施。例如:

A项目绩效自评概述:项目自评得分*分,全年预算数*万元,执行数*万元,完成预算的*%。取得的主要成效和发现的主要问题等。……

B项目绩效自评概述:项目自评得分*分,全年预算数*万元,执行数*万元,完成预算的*%。取得的主要成效和发现的主要问题等。……

……

……项目绩效自评概述:项目自评得分*分,全年预算数*万元,执行数*万元,完成预算的*%。取得的主要成效和发现的主要问题等。……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简要说明自评工作打算、拟采取的改进措施和自评结果应用情况,一般包括:自评结果通报反馈、与预算分配挂钩、调整完善政策和改进预算管理等。

四、附件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以及部门认为其它需要作为绩效自评报告附件的有关文件、资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