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财政局《关于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若干规定》第八条解读

栏目:国资管理 发布时间:2015-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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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若干规定》第八条解读

  • 来源:

  • 财政监督局

  • 时间:

  • 2015-09-24 09:08

强化项目资金预算绩效管理

 

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行政事业单位申报预算项目必须编制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要有明确的项目绩效预期、支出具体用途。未编制绩效目标的申报项目不予安排预算支出、不予拨付资金。

加大对财政涉农资金、涉企资金、民生项目资金、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及部门预算大额项目资金开展绩效重点评价工作,建立健全财政资金支持项目“优进劣退”动态管理机制。

 

本条要点:一、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源头管理-预算绩效目标管理

二、加大财政项目资金绩效重点评价工作力度,建立健全“优进劣退”预算动态管理机制。

 

预算绩效管理是公共管理领域的制度创新,是政府部门发展观、政绩观具体体现。是借鉴企业管理成功做法的经验。

 

要点一: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源头管理-预算绩效目标管理。

1、建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即在行政事业单位财政财务管理过程中,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管理机制。即要做到“花钱必有效,无效必问责”。

如何做到“花钱必有效”——@设立预算绩效目标、

——@实施资金绩效评价

 2、科学设立预算绩效目标.在部门预算编制“三上三下”过程中,建立和完善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申报、审核、批复机制。凡未编制绩效目标的申报项目不予安排预算支出。

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编制要求:

a、项目支出与政府宏观政策联系紧密,具有前瞻性;

b、项目支出与部门职能紧密衔接,不交叉不重叠;

c项目支出立项有科学合理依据,重点突出。

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编制内容:具体包括项目支出绩效预期、项目工作内容计划、支出明细预算、预计项目实施时间、对财政预算资金拨付时间需求等。

 

要点二:加大财政项目资金绩效重点评价工作力度,建立健全“优进劣退”预算动态管理机制

1、对项目资金进行绩效评价目的。

a、客观、真实地反应项目实施情况、反映财政资金使用取得的社会、经济效果和影响,

b、找出存在问题和偏差,从而得到加强预算管理、优化资源配置的可靠依据。

c、增强预算部门支出责任意识、绩效意识,促进部门加强管理。

2、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程序

我局印发了《“1+4”财政专项资金绩效操作规程》(财监【2015239号),明确了绩效重点评价的具体步骤:

建立评价指标体系→确定评价项目→确定评价机构→下发评价工作方案→成立重点评价小组→开展实地评价→广泛征求意见→出具正式报告→结果反馈公示→问题处理问责→完善扶持政策。

规程体现2个原则:一是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评价指标由主管部门设立,财政审核;评价机构为第三方中介机构,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用;评价结果在财政部门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公开。二是“无效必问责”原则。对绩效评价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门将督查主管部门及时整改,对相关单位或企业进行处罚;同时对绩效不高的项目,财政部门根据评价结果及时调整财政扶持政策。

3、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a、向市政府建议“建立“1+4”专项资金项目动态调整机制”得到采纳

b、处理违规单位(企业)

市财政局对在绩效重点评价中发现任何企业或个人弄虚作假、虚报冒领骗取的财政资金,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做出处罚,责成项目主管部门收回其财政补助;有上述行为的企业,三年内不得申请和享受“1+4”财政政策资金补助。

c、完善资金政策

资金绩效评价结果与年度预算安排挂钩,对财政专项资金扶持的项目实行动态调整。对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的,加大扶持力度;对绩效评价结果为“良好”的,予以保留;对绩效评价结果为“一般”,予以调整完善;对评价为“差”的,退出“1+4”政策支持项目体系。

4、我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存在问题:部分预算单位对绩效预算管理认识不足;部门预算项目申报未编制项目绩效目标,申报项目支出预算时预先没有目标预期和预算方案;预算执行中边干边想,执行不讲资金绩效等。

今后应彻底改变这种无绩效目标项目进预算、彻底改变想到哪干哪、边干边想、不问绩效的做法。

2016年市直部门预算编制将严格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申报管理,对没有按要求编制项目绩效目标和申报项目支出具体用途的项目不予安排项目经费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