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现将《铜陵市2022年民生工程棚户区改造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2年4月19日
铜陵市2022年民生工程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棚户区改造推进力度,高标准完成2022年棚户区改造任务,根据住建部棚户区改造总体部署、省住建厅和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下达202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计划和预安排用地计划的通知》(建保函〔2022〕13号)要求,结合铜陵市棚户区改造“十四五”规划和棚改安置点建设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继续实施棚户区改造。按照国家棚改要求,严格遵循《铜陵市棚户区范围和界定标准》棚改界定范围。按照“先急后缓,分步实施;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基本原则,因地制宜选择棚户区改造安置方式,突出棚户区改造重点,重点攻坚改造老城区内脏乱差的棚户区和国有工矿棚户区。
二、目标任务
根据省住建厅、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下达202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计划和预安排用地计划的通知》(建保函〔2022〕13号)有关要求,2022年实施棚户区改造新开工1020套、基本建成4260套。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棚户区改造工程指挥部负责统筹协调全市棚户区改造工作。棚改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协调做好全市棚户区改造工程定期调度、督察督办等综合推进工作,督导各区解决棚户区改造工作中相关问题。
(二)明确工作责任。市棚户区改造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根据工作职能承担棚户区改造相关职责,配合各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统筹推进棚户区改造,落实改造任务。各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作为实施责任主体,要成立工作专班,建立工作推进制度,对照任务分解表确定的任务、时限和要求,对标推进,抓好落实。
(三)完善推进举措。市棚改办负责牵头抓总,加强督查指导,做好协调服务,实行会议决定事项交办单、会商单、督办单“三单”推进制度,并根据有关考评办法组织开展月度和年度考核。市直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口督查指导,及时办理各项审批手续,做好跟踪服务,相关落实情况作为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区要对照棚户区改造项目进度安排,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各建设主体要加快安置点建设,倒排时间、抢抓进度,确保棚改安置点全部按时间节点开工建设。
(四)加强资金筹措。市财政局负责按照3万元/户标准筹集市级补助资金,并按主管部门审核进度拨付项目资金,会同主管部门做好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各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要全面梳理棚户区改造资金需求量,做好前期资金筹措工作,会同财政、主管部门积极争取中央各类配套和专项补助资金,并加大棚改专项债券申报力度,指导辖区棚改责任部门做好棚改专项债券申报工作,争取更多资金保障,同时保证上级补助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账核算。铜官区要及时将棚改进度、资金需求上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市财政局。义安区、经开区仍按原体制自行筹集建设资金。
(五)营造舆论氛围。各责任主体要制订详实的宣传方案,组织专班力量,采取集中宣传、开设专栏、专题报道、一线访谈等形式,及时报道棚改工作动态、工作成效和经验做法。各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要加大现场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媒体和设立宣传点、入户宣讲等形式,广泛宣传棚户区改造政策和意义,充分调动棚改居民自治改造委员会积极性,积极引导棚户区居民支持改造、参与改造,为推进棚户区改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