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了《国家工业遗产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产业〔2018〕232号),对推动工业遗产保护利用,传承弘扬工业精神起到了积极作用。为适应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加强国家工业遗产管理,弘扬工业精神,发展工业文化,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对《国家工业遗产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形成《国家工业遗产管理办法》。现予以公示,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2年7月28日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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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国家工业遗产管理办法
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
202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