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人防办通信设备增容及超短波中继台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栏目:招采公告 发布时间:2020-12-15 浏览量: 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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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人防办通信设备增容及超短波中继台采购项目

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铜陵市人防办通信设备增容及超短波中继台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TLDFZB2020-16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日期:2020年1215930分    

中标供应商名称:山东永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逸城山色小区6号楼507    

中标金额:74500.00    

采购人名称:铜陵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地址:铜陵市北京中路人防大厦    

联系人:徐主任   

电话:18956286916  

采购代理机构:铜陵东方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铜陵市铜官区铜井西路联盟大厦三楼    

联系人:    

电话:0562-2882559    

公告期限:公告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不计当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铜陵东方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铜陵市铜官区铜井西路联盟大厦三楼,联系电话:0562-2882559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采购人:铜陵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采购代理机构:铜陵东方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