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根据《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废弃露天矿山采取自然恢复方式进行治理的通知》(皖自然资修函〔2020〕34号)要求,由县(市、区)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论证,确定了以自然恢复方式治理的废弃露天矿山,经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汇总报送,形成了全省自然恢复废弃露天矿山名录,第一批共223个,现予以公布。请县(市、区)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督促列入自然恢复名录矿山所在地乡镇政府抓紧落实管护措施,做好后期管护工作,达到自然复绿效果后由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验收工作。
2020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