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财政部《关于做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
铜陵市财政局
时间:
2021-06-02 16:22
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是我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领域的第一部行政法规,填补了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空白。为有效推进法规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转发财政部《关于做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财资函〔2021〕2号)。
附件:《关于做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