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 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30号)、《浙江省财政厅等十四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 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浙财会〔2022〕34号)精神,进一步完善浙江省注册会计师行业(以下简称行业)职业风险保障体系,促进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提升执业质量和风险管理能力,根据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省注协)2023年工作计划,决定组织开展全省行业职业责任保险统保服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对象
截至本通知印发之日,依法在浙江省设立并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且有参加职业责任保险统保需求的事务所(含在我省设有分所的省外事务所)。省内、省外事务所在我省设有分所的,应当统一由总所参加统保活动。
二、服务机构
(一)保险经纪服务顾问
省注协聘用金联安保险经纪(北京)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为全省行业2023-2025年职业责任险保险经纪服务顾问,并与其约定:由省注协支付顾问服务费,其不得再以任何形式、名义向参与本项目投保的事务所和任一被推荐的保险公司收取佣金。
(二)统保服务保险公司
省注协受自愿统保职业责任保险的事务所委托,对2023-2025年全省行业职业责任保险统保服务项目向社会公开邀请实施了竞争性磋商,经磋商确定四家响应保险公司均为推荐供应商,按综合评分高低排名推荐如下:
排名 | 供应商名称 |
1 |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
2 | 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3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
4 |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
三、服务形式与安排
省注协将于4月下旬至5月中旬,在全省设置5个现场工作站,分5个时段,错时组织有关服务机构与人员为全省有统保需求的事务所提供服务。具体安排如下:
工作站 | 时间 | 地址 | 联系电话及邮箱 |
省注协 | 4月27-28日 | 杭州市体育场路423号2楼会议室 | 0571-88824598 hyb85179130@126.com |
宁波市注协 | 5月4日下午-6日上午 | 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19号市财政局 | 0574-89388141 450788677@qq.com |
温州市注协 | 5月10-11日 | 温州市车站大道236号神力大厦5幢8楼会议室 | 0577-88288955 64263756@qq.com |
金华市注协 | 5月15日下午-17日上午 | 金华市丹溪路968号10楼党群服务中心 | 0579-82886212 307627956@qq.com |
杭州市注协 | 5月18-19日 | 杭州市清泰街563城建综合大楼12楼会议室 | 0571-87044124 cheng_rongxiang@163.com |
以上时段的服务时间为: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各事务所根据自身实际可选择上述任一地点、时间办理投保手续,并提前向所选的受理工作站报名。
四、注意事项
(一)报名手续
参加统保活动的事务所,应填报《事务所报名回执》(附件2)。选择省注协工作站的,应当于4月26日前将《事务所报名回执》加盖公章前的电子版和加盖公章后的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报送省注协;选择其他四个工作站的,应当于5月3日前将《事务所报名回执》电子版和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报送至所选工作站的市注协。每家事务所最多可派代表2名,统保活动现场将进行实名核验,事务所实际到场代表应与报名回执上的人员一致。
请四个市注协工作站及时将收到的事务所报名信息汇总上报省注协。相关事务所信息,由省注协随时更新提供给各统保服务机构。
(二)投保所需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执业许可证书复印件;
3.2022年度业务收入构成表(见附件1);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全体注册会计师名单。
以上1-5项材料,均须加盖事务所公章。
(三)统保服务专员电话
以下五家机构统保服务专员的服务对象为:已填报《事务所报名回执》参加本次统保活动的事务所。
1.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陈耀,联系电话:13605716969;
2.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凌婧,联系电话:13957115863;
3.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张亚静,联系电话:13291821778,0571-86024556;
4.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黄超锋,联系电话:18858111242;
5.金联安保险经纪(北京)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0571-86820707。
(四)线上答疑平台
为便于参加本次统保活动的事务所咨询职业责任保险统保相关事宜,省注协搭建了线上答疑平台(QQ群号:745888326)。本群实行实名制,每家事务所限加1人,入群人员仅限报名回执上的人员,申请入群时请注明事务所名称、姓名和手机号码。
附件:1.2022年度业务收入构成表
2.事务所报名回执
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3年4月18日
抄送: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省财政厅。
| 附件1 | |||||
| 2022年度业务收入构成表 | |||||
| 单位全称(公章): 金额单位:元 | |||||
| 业务构成 | 审计等鉴证类业务 | 非鉴证类业务 | 2022年度业务收入合计 | ||
| 证券业务审计 | 金融类(非上市)审计 | 其他鉴证类业务 | |||
| 金额 | |||||
| 备注:事务所应当如实填报本表并对真实性负责。 | |||||
| 附件2 | |||
| 事务所报名回执 | |||
| 单位全称(公章): | |||
| 姓名 | 手机号码 | 参加统保工作站 | 参加时间(具体到上午或下午) |
| 备注:要求各事务所实际到场投保代表与报名回执上的人员一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