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资产评估协会2022年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检查情况通告

栏目:业务交流 发布时间:2023-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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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资产评估协会2022年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检查情况通告
来源:浙江省资产评估协会
 
 
发布时间:2023-03-17
 

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中评协)统一部署,浙江省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省评协)联合省财政厅监督局组织实施了2022年度全省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检查总体情况    

根据“双随机 一公开”原则,2022年度共抽查资产评估机构63家,检查覆盖面约20%。根据单项资产或资产组合、无形资产、企业价值、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资产评估等评估业务分类,共抽样检查资产评估报告250余份。

从检查结果来看,个别资产评估机构在质量控制体系、评估准则执行、文号管理和报告报备等方面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质量控制体系流于形式。个别评估机构虽然建立了三级质量复核制度,但是实际并未执行,在业务底稿中未见复核痕迹或缺少实质性复核意见。二是未严格执行资产评估准则。执行评估程序时,存在业务委托合同订立不规范,现场调查程序不到位,收集整理评估资料不完整、不充分,评定估算形成结论未获取充分、适当的评估依据,计算选取参数错误等问题。三是报告文号管理不规范。个别评估机构未建立规范的报告文号管理制度,报告文号存在跳号、重号等现象,报告业务台账与实际出具的报告信息不符。四是业务报备不规范。未按照中评协统一编码管理办法要求及时、准确进行业务报备,业务台账与报备记录存在差异。

二、行业自律惩戒情况

省评协对8家资产评估机构及13名资产评估师实施了严重警告、警告的行业惩戒。存在的主要问题:

1.合同订立不规范,约定内容不完整。合同中缺少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合同签订时间和地点、规范签章等要素。

2.现场调查程序不到位。对设备、在建工程、长期待摊费用等非流动资产未形成盘点勘查记录或记录缺少签名和日期;未履行访谈程序形成访谈记录;未对相关款项进行函证,也未通过实施替代程序予以核实。

3.收集整理评估资料不完整、不充分。未获取有关无形资产的性质和特点、历史取得和目前使用状况的资料,未获取与委估资产类似无形资产的市场价格信息等;未收集有关固定资产设备在评估基准日的询价、参数资料等。

4.评定估算形成结论未获取充分、适当的评估依据,部分计算和选取参数存在错误。未对在建工程的评估依据、评估方法、评估参数以及形成在建工程评估结论的过程进行说明;未对在建工程占用土地的权属进行核实,且评估过程中未考虑土地权属对评估值的影响;对在建工程账面进行清查调整,但未对应付账款作出相应调整,造成评估值高估;分成率、折现率、折现年期等参数选取错误;对大额装修资产未经分析,直接以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市场法评估土地使用权时部分因素未进行打分说明和修正等。

5.评估报告披露信息不准确、不完整,重大事项披露不到位。评估报告标题表述不规范,评估报告摘要表述不完整,缺少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的特别事项表述,评估报告附件中缺少《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等必要内容,国有资产评估报告缺少评估说明。

6.未按要求进行规范报备。部分资产评估机构,未严格按照中评协统一编码管理办法的要求对拟交付委托人的报告进行及时规范报备。

三、其他监管措施

省评协将1家资产评估机构移送财政部门进行进一步检查;对检查中存在现场调查程序不充分、资料获取不完整、评定估算有误、报告披露不到位等问题的12家资产评估机构及有关资产评估师进行谈话提醒。

希望其他资产评估机构引以为戒,对照资产评估准则进一步规范评估程序,归档底稿注意充分、完整、准确,加强准则学习,提升执业能力,杜绝计算错误,严格按照要求进行业务报备,提高规范执业意识,切实提升执业质量。

 

                            浙江省资产评估协会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