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为科学规范推进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健全矿山生态修复管理制度,省自然资源厅研究制定了《安徽省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管理办法(暂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12月30日
安徽省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管理办法(暂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