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持续推进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的通知

栏目:自然资源 发布时间:2021-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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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725549332/202106-00035信息分类:其他文件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2021年度成文日期:2021/06/21
发文机关: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发布日期:2021/06/21
题: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持续推进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皖自然资修函〔2021〕101号词: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持续推进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的通知

皖自然资修函〔2021〕101号

来源:省自然资源厅 发布日期:2021-06-21 10:51 浏览次数:3132 字体:【  

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根据《安徽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016-2025年)》,截至2015年底,全省废弃矿山总数3241个,应治理面积2.48万公顷,其中“十三五”期间规划治理废弃矿山1549个,治理面积1.21万公顷。根据2020年底调查统计结果,“十三五”期间实际完成废弃矿山治理2516个,完成治理面积1.67万公顷,超额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为进一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秉持“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明确“十四五”期间废弃矿山修复任务,持续推进我省废弃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省尚未治理废弃矿山情况

截至2020年底,全省剩余尚未开展生态修复的废弃矿山1022个(含2016-2020年新增297个),面积1.35万公顷。(附件1:全省“十三五”期间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情况统计表)

二、“十四五”废弃矿山年度修复计划

根据各市报送的年度计划统计,“十四五”期间拟完成治理废弃矿山995个(不包含27个采煤塌陷区),总面积0.74万公顷。(附件2:全省“十四五”废弃矿山生态修复计划统计表、附件3:全省“十四五”废弃矿山生态修复计划明细表)。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责任,确保区域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按年度落实,全面按时保质完成废弃矿山生态环境修复任务。

(二)加大资金投入

各市、县要继续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保障废弃矿山生态修复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管控,做到专款专用、专账管理、专项核算、封闭运行、跟踪问效,确保资金合理使用。

(三)建立市场化运作模式

大力宣传废弃矿山生态修复“谁治理、谁受益”的原则,突出“以用定治”的理念,广泛吸引社会资金参与矿山生态修复和修复治理后的深度开发利用,做到生态修复好和修复成果运用好的有面统一。建立市场化运作、科学化治理的生态修复模式,加快推进废弃矿山生态修复。

附件1:全省“十三五”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情况统计表.pdf

附件2:全省“十四五”废弃矿山生态修复计划统计表.pdf

附件3:全省“十四五”废弃矿山生态修复计划明细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