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我省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实际,省自然资源厅、 省财政厅对《安徽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定额》(皖国土资函〔2016〕1072号)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安徽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概(预)算标准治理工程预算定额标准.pdf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 安徽省财政厅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