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价协〔2024〕17号
各市造价协会,各会员单位:
为推动工程造价咨询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省住建厅有关要求,我们组织对优秀企业和优秀个人认定暂行办法、优秀成果评选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优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优秀造价工程师认定办法》《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优秀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认定办法》,并经协会六届四次理事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 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优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优秀造价工程师认定办法
2. 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优秀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认定办法
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24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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