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会〔202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网信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网信办,深圳市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 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30号)有关要求,加强会计师事务所数据安全管理,规范会计师事务所数据处理活动,我们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数据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会计师事务所数据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财政部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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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数据安全管理暂行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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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0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