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安徽省政府采购公告
数据对接工作的通知
皖财购函〔2024〕64号
各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信息查询使用便利度的通知》(财办库〔2024〕30号)和《关于印发〈中国政府采购网数据接口规范(V1.0)〉的通知》(财信〔2024〕8号),安徽省政府采购网需在4月1日前,完成与中国政府采购网的公告数据对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因考虑到各市系统开发时间紧的实际情况,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与省发展改革委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共同商定,4月1日起,暂时由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对原公告接口推送来的公告数据做统一处理,以满足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推送要求。为预留充分的开发时间,4月15日起,请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安徽省地市门户系统公告接口规范文档(V4.4)》(附件1)开展接口开发及联调工作;请使用第三方系统开展分散不进场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根据《“徽采云”电子交易系统与安徽省代理机构系统对接说明-v1.12》(附件2)开展接口开发及联调工作。4月30日起,各市将按新公告接口统一上线,并将公告信息推送至安徽省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公告数据对接工作是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要求的重要举措,各市财政局要做好组织协调,推动联调工作按预定时间完成,并确保辖区内政府采购公告推送格式及推送内容准确、规范。
附件:1.安徽省地市门户系统公告接口规范文档(V4.4).docx
2.“徽采云”电子交易系统与安徽省代理机构系统对接说明-v1.12.docx
安徽省财政厅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