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十二五”墙体 材料革新指导意见的通知

栏目:工程法规 发布时间:2011-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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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环资[2011]2437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十二五”墙体

材料革新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改环资[2011]24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信委、工信委)、墙体材料革新主管部门:

    为贯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深入开展“十二五”时期墙体材料革新工作,有效保护耕地和环境、节约能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缓解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矛盾,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我委组织编制了《“十二五”墙体材料革新指导意见》,研究提出了“十二五”墙体材料革新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重点工作以及政策措施。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十二五”墙体材料革新指导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主题词:环保 材料 指导 通知


发布时间:2011/11/28
来源:办公厅

附件: “十二五”墙体材料革新指导意见

 “十二五”时期,是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的关键时 期,一方面固体废弃物大量排放和堆存占用宝贵土地,污染环境 和危害人体健康,另一方面城乡建设发展对建材产品需求急剧增 加,资源环境的约束矛盾日益突出。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是 保护耕地,节约能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维护人民群众权益,缓解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矛盾,增强可 持续发展能力的重要措施。为了深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制订本 指导意见。

 一、“十一五”墙体材料革新取得显著成效 

(一)城市城区“禁实”任务基本完成。截至 2010 年底, 全国 600 多个城市已基本实现城市(城区)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 (以下简称“禁实”)。部分地区在完成城市“禁实”的基础上, 开始向县城推进,已有 16 省(区、市)的 487 个县城实现“禁 实”。部分地区已经开展禁止生产和限制使用粘土制品(以下简 称“禁粘”)工作。 

(二)新型墙体材料快速发展。2010 年全国新型墙体材料 产量已占墙体材料总量的 55%,比 2005 年提高 11 个百分点,以 新型墙体材料为主的生产和应用格局基本形成。应用新型墙体材 料新建节能建筑累计面积 48 亿平方米,比“十五”末增加 3 倍多。新型墙体材料年产能 6000 万块标砖以上的企业达到 5000 多 家,比“十五”末增加 50%以上,改变了传统墙体材料企业以砖 瓦窑为主小而散的局面。 

(三)技术水平大幅提升。新型墙体材料装备产业得到壮大, 全国年产值过亿的新型墙体材料装备企业从无到有发展到 30 多 家。新型墙体材料的产品质量和应用水平明显提高,呈现出系列 化、标准化、规范化生产和应用,满足了城乡建设对墙体材料日 益增长的需求。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先进、自动化程度 高的成套技术装备已达国际先进水平,目前已出口到 80 多个国 家。 

(四)节能减排成效明显。通过淘汰落后产能、企业技术改造、建筑应用,共实现节约标准煤约 2500 万吨,减少二氧化碳 排放约 5500 万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约 50 万吨。全国共关停粘 土砖瓦企业 1.4 万家,淘汰落后产能 1000 多亿块标砖。

 (五)利废节地效果突出。新型墙体材料发展消纳煤矸石、 粉煤灰、尾矿等大宗固体废弃物约 15 亿吨,减少毁田烧砖、堆 存占地、关停企业腾退、淘汰粘土砖产能,合计节约耕地 300 多 万亩,为守住 18 亿亩耕地红线作出了积极贡献。 “十一五”期间墙体材料革新工作虽然取得显著成效,但实 心粘土砖在城镇和农村居民建房中仍有较大市场;新型墙体材料 品质需进一步提高;墙体材料革新推进能力有待加强。随着“十 二五”时期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大宗固体废弃物产生和堆 存占用大量土地,污染环境的问题仍相当严重。同时随着城乡建设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居住水平的不断提高,迫切需要大量品 质优良的新型墙体材料,满足绿色节能建筑发展的需求,墙体材 料革新面临着新形势和新挑战。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绿色、低碳发展理念,以推 进节能减排、促进循环经济发展为重心,以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 为动力,以服务建筑、保护耕地、资源综合利用为目标,强化政 策调控,发挥市场导向,深入推进“城市限粘、县城禁实”工作, 大力发展节能、节地、利废的新型墙体材料,推动产业优化升级, 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 益和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调节结合。充分发挥政府宏观调控作 用,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完善法规政策,依法推进;发挥企业的 主动性和创造性,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新型墙体材料的市场需 求。 坚持因地制宜与区域特色相结合。统筹兼顾各地资源状况、 气候条件以及建筑结构等因素,积极发展适合当地实际的新型墙 体材料;综合考虑区域经济水平、文化风俗,打造不同区域、不 同民族独具特色的建筑文化。 坚持技术创新与节能环保相结合。加强共性和关键性技术的研发,引进、吸收、推广先进实用技术,促进先进装备生产的国 产化;适应建筑使用功能和绿色节能建筑的新要求,不断提升新 型墙体材料节能环保等性能。 (三)发展目标 到 2015 年,全国 30%以上的城市实现“限粘”、50%以上县 城实现“禁实”;全国实心粘土砖产量控制在 3000 亿块标准砖(折 合)以下,新型墙体材料产量所占比重达 65%以上,建筑应用比 例达 75%以上;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生产能耗下降 20%;新型墙体 材料技术装备整体水平显著提升,产品质量明显提高,产品结构 进一步优化。 

三、“十二五”墙体材料革新重点工作 

(一)深入推进“禁实”工作 在巩固城市城区“禁实”成果基础上,向广度和深度推进。 新型墙体材料能够满足工程建设需要的地区开展城市城区限制 使用粘土制品(以下简称:“限粘”)工作,限制使用粘土成分在 20%以上的墙体材料,分批发布“限粘”城市名单;推动县城“禁 实”,分批发布“禁实”县城名单,确保 2015 年全国半数以上县 城实现“禁实”目标;有条件的地区开展“禁粘”,有序推进乡 镇、农村“禁实”工作。 

(二)加快新型墙体材料发展步伐 鼓励新型墙体材料向轻质化、高强化、复合化发展,重点推 进节能保温、高强防火、利废环保的多功能复合一体化新型墙体 材料生产应用。大力发展以煤矸石、粉煤灰、脱硫石膏等为主要原料的新型墙体材料产品。在大宗固体废弃物产生和堆存量大的 地区优先发展高档次、高掺量的利废新型墙体材料产品;在人均 耕地少、沙石资源比较丰富地区优先发展混凝土制品;在自然资 源匮乏、粘土资源比较丰富地区适当发展空心化、多功能的粘土 砌块制品。各地区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区域主导产 品,提高产品档次,促进新型墙体材料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三)推动新型墙体材料产业升级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产业政策,适时调整发布鼓励、限制、淘 汰的墙体材料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及产品目录。提高行业准入 门槛,建立墙体材料落后产能退出机制,加快落后产品、技术和 设备的淘汰,推进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重点做好烧结制品 企业的整合改造提升。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大力推广大断面隧道 窑、节能变频技术、窑炉余热利用等先进生产工艺技术,提高企 业节能减排水平。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从源头减少污染排放。积 极推进品牌战略,引导企业争创品牌产品,鼓励规模企业、优质 产品走品牌经营之路。鼓励企业多元化发展,支持各种形式的重 组联合,提高产业集中度,推动新型墙体材料产业规模化、管理 现代化、装备自动化、生产标准化。 

(四)组织新型墙体材料示范 组织实施示范工程,强化生产和应用示范,提升新型墙体材 料整体水平。一是实施利废新型墙体材料示范工程,推进大宗固 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通过技术研发,支持企业利用 建筑废弃物、城市污泥、尾矿、磷石膏等固体废弃物生产新型墙 体材料,提高综合利用效率。二是实施新型墙体材料推广示范工 程,在县城及周边加大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力度,结合安居工程、 保障房建设和新农村建设,大力发展节能环保、阻燃防火的新型 墙体材料;在有条件的乡镇农村,引导农村自建房使用节能环保 的新型墙体材料,加大在新农村示范工程的应用。三是实施多功 能复合一体化新型墙体材料示范工程,选择若干中心城市,有重 点、有目标地培育建设多功能复合一体化新型墙体材料生产基 地,推动多功能复合一体化新型墙体材料在城市建筑中的应用示 范。四是实施龙头企业示范工程,选择骨干企业和规模以上企业, 采取扶优扶强政策,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培育具有技术优势、 品牌优势、管理优势、文化优势的 10 家装备制造、100 家生产 示范龙头企业。

 (五)强化基金和税收政策引导 充分发挥专项基金和税收政策的引导作用。严格执行财政 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 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07]77 号)规定,进一步加强专项基 金征缴工作管理,确保应缴尽缴,不得随意减免,杜绝挤占、挪 用专项基金。加大专项基金对新型墙体材料发展的支持力度,提 高专项基金投入新型墙体材料生产和科研开发的比例。进一步研 究完善和落实有关税收政策,引导企业,引导社会资金投入新型 墙体材料发展领域。 

(六)增强能力建设 健全墙体材料革新工作管理机制,形成管理、监察、服务“三  位一体”的管理体系,加强行业管理能力建设,强化基础管理。 加强墙体材料革新工作队伍建设,确保机构稳定,人员充实,完 善目标管理机制。强化人员培训,培养一批高水平墙体材料革新 专业人才和管理人才,提高执法能力,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技术、 管理和服务水平。建立健全统计制度,完善统计体系。构建墙体 材料革新工作信息化平台,提升管理水平。建立科学规范的墙体 材料革新工作评价机制。 

四、政策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完善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墙体材料革新工作协调机制,指导和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工作。各级地方 人民政府要将墙体材料革新工作列入政府工作的议事日程,制定 发展规划,并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墙体材料革新的 发展目标、政策措施等,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各地墙体材料革 新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墙体材料革新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机构, 落实责任,建立健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完善考核机制。

 (二)完善政策措施 贯彻落实《循环经济促进法》的有关要求,研究制定促进新 型墙体材料发展的法规政策,加快依法“禁实”,依法“推新” 的步伐,依法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工作。适时修订《新型墙体材料 目录》,促进优化产业结构。制定和完善新型墙体材料产业发展 的有关财税激励政策,研究出台取用粘土资源烧砖课以较高资源 税的限制性政策。逐步拓宽财政、金融、投资支持渠道,加大对 7 新型墙体材料发展的支持力度。各地要完善墙体材料革新的相关 配套政策。 

(三)强化技术支撑 鼓励产学研、生产应用的结合,加强共性和关键性技术的研 发,组织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研究、开发科技含量 高、利废效果好、节能效果显著、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质新型 墙体材料生产技术和装备。加大科技研发投入,支持骨干企业设 立技术研发中心,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促进先进装备生产的国产化。 

(四)健全标准体系 进一步加强新型墙体材料产品标准体系建设,完善新型墙体 材料产品标准,提高标准的技术水平,研究制定多功能复合一体 化新型墙体材料技术标准。加快完善新型墙体材料产品应用的技 术标准、规程和图集,满足绿色节能建筑设计、施工对新型墙体 材料提出的更高要求,促进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应用, 拓宽新型墙体材料应用范围。

 (五)加强监督管理 加强对粘土砖生产用地的监督管理,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土地管理法》、《循环经济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严格控制粘土砖生产企业取土范围和 规模,严禁占用耕地建窑或擅自在耕地上取土;加强对墙体材料 生产企业的监管,规范新型墙体材料的认定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无照生产经营、销售使用国家明令淘汰产品的行为,要 坚决依法严肃处理;加强对墙体材料生产企业的环境监督执法, 依法处罚污染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有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 准,严格监督墙体材料生产企业的销售行为,禁止质量未达标的 墙体材料产品出厂销售。 

(六)加强交流合作 研究出台相关措施,加快各地墙体材料革新工作在管理、标 准、检测、应用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充分发挥协会的作用。开 展新型墙体材料国际技术交流,与相关国际组织和国家建立合作 机制,引进国外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不断拓展新型墙体材料 国际合作的领域和范围。 

(七)加大宣传力度 进一步加大对墙体材料革新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广播、电 视、报刊等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宣传墙体材料革新有 关的政策、法规和措施,普及新型墙体材料相关知识,宣传新型 墙体材料节约能源资源,保护耕地和环境,维护人民权益的重要 性和迫切性,宣传新型墙体材料优越性能、种类、标准、特点和 正确的使用方法。推动全社会都来关心、关注和支持墙体材料革 新工作,努力营造墙体材料革新工作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