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建〔2018〕6号
相关省(区、市)财政厅(局)、环境保护厅(局)、发展改革委、水利厅(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以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为导向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要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引领”的精神,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水利部研究制定了《中央财政促进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修复奖励政策实施方案》,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央财政促进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修复奖励政策实施方案》
财政部 环境保护部 发展改革委 水利部
2018年1月30日
附件下载:
中央财政促进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修复奖励政策实施方案.doc
发布日期: 2018年0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