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985923/201904-00021 | 信息分类: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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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 省水利厅 | 主题分类: | |
成文日期: | 2019-04-06 | 发布日期: | 2019-04-06 |
发文字号: | 皖水建设函〔2019〕367号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关于印发《安徽省水利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工作意见(试行)》的通知 | ||
政策咨询机关: | 政策咨询电话: |
关于印发《安徽省水利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工作意见(试行)》的通知
皖水建设函〔2019〕367号
各市水利 (水务)局,厅直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创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模式,提高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水平,规范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总承包行为,我厅制定了《安徽省水利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工作意见(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安徽省水利厅
2017年12月28日
关于印发《安徽省水利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工作意见(试行)》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