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铜陵市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铜陵市财政局
时间:
2023-05-08 10:57
关于印发《铜陵市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财政局、卫健委、医保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全面推行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通知》(皖财综〔2019〕1131号)和《关于加快推进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通知》(皖财综〔2022〕1120号)等文件要求,适应加快现代财政制度改革和信息化发展需要,全面提升医疗收费票据管理和使用效能,提高医疗卫生机构现代化管理水平,更好服务人民群众,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医疗保障局联合制定《铜陵市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铜陵市财政局 铜陵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铜陵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5月4日
信息公开属性:依申请公开
铜陵市财政局办公室 2023年5月4日印发
铜陵市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财政厅、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全面推行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通知》(皖财综〔2019〕1131号)和《关于加快推进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通知》(皖财综〔2022〕1120号)等文件要求,适应加快现代财政制度改革和信息化发展需要,全面提升医疗收费票据管理和使用效能,提高医疗卫生机构现代化管理水平,更好服务人民群众,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改革目标
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有序推进”的原则,依托区块链技术,以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为切入点,构建全市统一的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应用体系,推进医疗收费电子票据开具、流转、查验、报销、入账记录等全流程电子化信息互联互通和共享,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目标。
二、实施原则
(一)统筹集约原则。统建市医疗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平台,各医疗卫生机构按照规定的数据标准规范接入,实现各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系统与我市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的对接。
(二)积极稳妥原则。按照综合三甲、专业三甲(含三级)、二级以下(含二级)分批上线,加强市直、县(区)财政、卫生健康、医保部门的沟通协调,以协作联动共同推动改革。
(三)高效便民原则。拓宽医疗收费票据推送方式,彻底打通线上挂号、缴费、取票的“最后一公里”,提升医疗机构管理水平,改善患者就医体验。
三、实施范围
市直、县(区)使用医疗收费票据的公立医疗卫生单位。
四、实施内容
(一)启用全国统一的医疗收费票据式样。我市各公立医疗卫生单位正式启用全国统一的医疗门诊收费票据(电子)式样、医疗住院收费票据(电子)式样、医疗门诊收费票据(机打)式样和医疗住院收费票据(机打)式样。考虑到系统升级改造及票据管理实际情况,原则上设置过渡期,2023年底前原有票据式样与全国新版票据式样并行。自2024年1月1日起原版式样停用,统一使用全国新版式样。
(二)建立医疗收费电子票据档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4号》规定,财政电子票据与纸质票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医疗卫生单位以医疗收费电子票据数据文件为依据进行会计处理,并按照电子档案管理要求进行归档保管。各级医保部门以医疗收费电子票据为依据进行医保结算。各市、县(区)财政部门认真做好新版医疗票据启用和原有医疗票据清理、核销等工作。
(三)推进医疗业务系统与财政电子票据系统对接。市财政做好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保障工作,实现我市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与省财政系统对接。各医保部门要按照全国统一的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建设要求,加强医保业务经办系统与财政部门信息互联互通,及时将医疗收费电子入账报销等信息反馈财政部门,并利用医保网络通道实现与医疗卫生单位信息传输,做好医疗收费电子票据应用工作,促进全国财政电子票据数据信息共享,实现全国医疗电子票据一站式查询、真伪查验和报销入账。
(四)规范医疗收费电子结算凭证数据项填写。定点医药机构在开具医疗收费电子结算凭证时,严格按照《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贯彻执行 15 项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标准的通知》(皖医保办[2020]53 号)要求,规范填写定点医药机构编码,包括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等各类收费项目编码名称和医保报销类别等信息,为医疗收费电子结算凭证跨部门、跨地域互通互认提供基础条件。
五、职责分工
(一)市财政部门要按照我省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建设统一规划,做好我市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系统推广工作,负责建设市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平台,组织实施我市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工作。
(二)市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指导各级卫生健康部门配合做好我市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协调各医疗卫生单位做好基础信息资料提供、医疗信息系统改造、平台的接入使用、网络调试和运行保障工作,督促我市医疗卫生单位按规定使用全国统一式样的医疗收费票据。
(三)市医疗保障部门负责指导我市各级医保部门开展医疗收费电子票据报销入账工作,配合市财政部门完成医保系统与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平台对接,并利用医保网络通道与医疗机构信息传输,实现医疗收费电子票据流转、报销、入账等信息共享,真伪和报销状态等一站式查验。
(四)市医疗卫生单位负责梳理医疗业务流程,按要求向财政部门提供相关基础信息资料,及时改造、调试自建收费系统,确保系统规范接入市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平台,实现与财政、卫生健康、医保部门系统的对接,启用全国统一式样的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培训,做好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的推送、自助打印等服务,方便社会公众快捷获取票据信息。
六、实施步骤
按照市级、县(区)分步实施的原则,稳步推进我市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2023年10月底完成市直所属医疗卫生单位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12月底前完成县(区)所属医疗卫生单位收费电子票据的推广应用。
(一)市级改革
1、前期准备阶段(2023年3月-7月)
(1)调研学习外地先进经验。 —3月20日前
(2)联合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制定印发我市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实施方案,成立改革领导小组。 —4月27日前
(3)召开市医疗收费电子票据改革推进会。—5月5日前
(4)收集医疗卫生单位基础信息资料,明确项目建设方案和总体上线计划。 —5月10日前
(5)实施项目申报、评审及采购。 —7月30日前
2、全面实施阶段(2023年8月-10月)
(6)医疗卫生单位梳理医疗业务流程,完成系统配置及开发改造。 —8月15日前
(7)部署核心软件平台及区块链底层。 —8月31日前
(8)进行网络连通性测试、数据接口和全业务测试工作。
—9月10日前
(9)卫健部门组织系统功能操作和业务流程培训。
—9月20日前
(10)综合三甲、专业三甲、二级以下(含二级)医疗单位依次分批上线。 —10月31日前
3、总结完善阶段(2023年11月)
(11)总结改革情况,查找系统运行和票据开具、运用、查验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协调并完善系统功能,确保改革落地见效。 —11月30日前
(二)县(区)级改革
1、前期准备阶段(2023年9月)
(1)市财政、市卫健、市医保部门联合组织召开县(区)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布置会。 —9月30日前
2、全面实施阶段(2023年10月-11月)
(2)医疗卫生单位梳理医疗业务流程,完成系统开发改造。
—10月15日前
(3)进行网络连通性测试、数据接口和全业务测试工作。
—10月30日前
(4)卫健部门组织系统功能操作和业务流程培训。
—10月30日前
(5)县(区)医疗机构依次上线。
—11月30日前
3、总结完善阶段(2023年12月)
(6)县(区)总结改革情况,查找系统运行和医疗收费电子票据开具、运用、查验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协调、完善系统功能,并总结上报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市医保部门。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医疗电子票据改革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市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工作。建立工作联系机制,便于及时部署各项改革任务和交流互动。各实施单位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并明确分管负责人和牵头责任部门,要明确责任,加强互助协作,确保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完成各自任务分工。
(二)落实资金保障。市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系统平台建设费用(含云HIS区块链的接口费和改造费)按照市直、县(区)所属医疗卫生机构的用票量由市直、县(区)分担;市直自建HIS系统的医疗卫生机构的对接改造等费用自行承担,上线后市财政按照5万元/家定补,纳入2024年预算中安排兑现,县(区)可参照市直执行,也可结合自身情况自行研究决定。
(三)做好宣传工作。市财政、卫生健康、医保部门要充分运用媒体、网络等宣传渠道,加强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的宣传工作,提高医疗收费票据的流转运用效率,实现便民利民的服务目标。
八、其他事项
(一)请各医疗卫生单位认真填报《铜陵市医疗电子票据系统建设需求调查表》(附件2)和《铜陵市公立医疗卫生单位联系人情况表》(附件3),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23年5月5日前报送至市财政局非税收入管理局1110办公室,电子档报送邮箱416038828@qq.com。市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实施方案及相关附件可通过铜陵财政信息网公示公告栏下载。
市财政局非税局联系人 郑健 联系电话:2629170
市财政局信息中心联系人 严帱 联系电话:2629198
附件:
1.铜陵市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领导小组
2.铜陵市医疗电子票据系统建设需求调查表
3.铜陵市公立医疗卫生单位联系人情况表
4.安徽省医疗门诊收费票据(电子)式样
5.安徽省医疗住院收费票据(电子)式样
6.安徽省医疗收费明细(电子)式样
附件1
铜陵市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领导小组
组 长:金 芬 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汤金美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崔后继 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朱继昌 市财政局三级调研员
成 员:陈 梅 市财政局非税收入管理局副局长
唐 洁 市财政局信息中心主任
陈 永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规信财科科长
刘同山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信息中心副主任
车 晶 市医疗保障局财务科科长
刘雏鹏 市医疗保障局信息中心高级工程师
史忆文 市人民医院财务科科长
李顺炜 市人民医院信息中心主任
程 嘉 市市立医院财务部负责人
顾天琳 市市立医院信息中心主任
蔡凤菊 市中医院财务科科长
黄一鸣 市中医院信息中心主任
附件2
铜陵市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系统建设需求调查表
单位名称 | |
机构等级 | □综合三甲 □专业三甲 □三级 □二级以下(含二级) |
技术部门负责人/联系电话 | |
业务部门负责人/联系电话 | |
HIS系统建设方式 | □自建 □使用卫健委统建的云HIS |
HIS系统部署位置 | □本单位机房 □托管机房___________________ |
HIS厂商/负责人/联系电话 | |
是否需要本地化开票 | □是 □否 |
电子政务外网是否开通 | □是 □否 |
卫生专网是否开通 | □是 □否 |
业务种类有哪些 | 门诊 □有 □无 住院 □有 □无 体检 □有 □无 |
年就诊量 | 门诊: 住院: |
日均开票量 | |
分院情况 | 分院 £有 £无 网络是否连通 £是 £否 his是否一致 £是 £否 |
是否有自助机 | £是 £否 |
自助机是否能打印A4或A5 | £是 £否 |
备 注 |
则需自行配置本地化票据机,请在“是否需要本地化开票”填“是”
附件3
铜陵市公立医疗卫生单位联系人情况表
单位(签章):
单 位 | 姓 名 | 固定电话 | 移动电话 | |
财务科负责人 | ||||
财务科经办人 | ||||
信息中心负责人 |
附件4
铜陵市医疗门诊收费票据(电子)式样
一、票面要素。包括:财政票据名称、财政票据监制章、票据代码、票据号码、交款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交款人(单位或个人)、校验码、开票日期、二维码、项目名称、数量/单位、金额(元)、金额合计(大写)/(小写)、备注、其他信息、收款单位(章)、复核人、收款人等。
二、字体字号。标题为汉仪中楷,20.04像素(px),居中;正文字体为汉仪楷体,10像素(px)。
三、规格大小。票据尺寸:718×480像素(px),每英寸96像素(px)。换算成打印尺寸为:190mm×127mm。
四、颜色、套章等要求。文字和表格颜色:棕色;在标题正中位置套财政票据监制章(正红色)。
五、其他信息。包括:业务流水号、门诊号、就诊日期、医疗机构类型、医保类型、医保编号、性别、医保统筹基金支付、其他支付、个人账户支付、个人现金支付、个人自付、个人自费。
附件5
安徽省医疗住院收费票据(电子)式样
一、票面要素。包括:财政票据名称、财政票据监制章、票据代码、票据号码、交款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交款人(单位或个人)、校验码、开票日期、二维码、项目名称、金额(元)、金额合计(大写)/(小写)、备注、其他信息、收款单位(章)、复核人、收款人等。
二、字体字号。标题为汉仪中楷,20.04像素(px),居中;正文字体为汉仪楷体,10像素(px)。
三、规格大小。票据尺寸:718×480像素(px),每英寸96像素(px)。换算成打印尺寸为:190mm×127mm。
四、颜色、套章等要求。文字和表格颜色:棕色;在标题正中位置套财政票据监制章(正红色)。
五、其他信息。包括:业务流水号、病例号、住院号、住院科别、住院时间、预缴金额、补缴金额、退费金额、医疗机构类型、医保类型、医保编号、性别、医保统筹基金支付、其他支付、个人账户支付、个人现金支付、个人自付、个人自费。
附件6
安徽省医疗收费明细(电子)式样
一、明细要素。包括:所属电子票据代码、所属电子票据号码、交款人、开票日期、项目名称、数量/单位、金额(元)、本页(或自定义)小计、金额合计、备注、收款单位(章)、总页数、当前页数等。
二、字体字号。标题为汉仪中楷,20.04像素(px),居中;正文字体为汉仪楷体,10像素(px)。
三、规格大小。尺寸:最大为718×1062像素(px),每英寸96像素(px)。换算成打印尺寸为:190mm×281mm。
四、颜色、套章等要求。文字和表格颜色:棕色。
附件: 财非税〔2023〕5号 (关于印发《铜陵市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doc
铜陵市公立医疗卫生单位联系人情况表.doc
铜陵市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系统建设需求调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