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安徽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实施办法》的通知
建标〔2020〕61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广德市、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保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等法律法规规章,我厅制定了《安徽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或建议,请及时反馈我厅标准定额处。
2020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