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安徽省建设工程材料市场价格信息发布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建标〔2019〕45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建设工程材料市场价格信息发布工作,切实提高发布质量,根据《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和改善工程造价监管的意见》(建标〔2017〕209号)规定,我厅组织制定了《安徽省建设工程材料市场价格信息发布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9年3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安徽省建设工程材料市场价格信息发布管理暂行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