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省直管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厅有关处室:
在省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安徽省生态文明建设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皖生态环资〔2019〕8号)中,由我厅牵头落实的任务6项,我厅与其他部门共同完成的任务7项。为进一步抓好工作落实,对我厅承担的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制定了《省自然资源厅落实<安徽省生态文明建设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各市、省管县局和厅各责任处室应于每季度末前5日,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厅生态修复处。
2019年6月17日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落实《安徽省生态文明建设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
分解表
序号 | 工作任务(原文摘录) | 牵头处室 | 工作计划和措施 | 成果 形式 | 完成 时限 |
牵头1 | 2.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和安排,启动全省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并同步推进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科学有序布局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统筹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适当增加生活空间、生态用地,保护和扩大绿地、水域、湿地等生态空间。 | 规划处 |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18号文件,制定我省贯彻落实意见。在科学开展全省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的基础上,科学有序统筹布局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空间管控边界,开展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启动市、县规划编制工作。 | 出台相关编制文件,形成省级规划初步成果 | 2019年12月 |
牵头2 | 21.严格实施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深入落实增存挂钩制度,严控增量,盘活存量,统筹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与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健全增量建设用地保基础设施、保重大工程、保民生,城乡建设以“盘存量、放流量”为主的保障机制。深入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做好新一轮节约集约示范县(市)创建工作。持续推进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 | 用途管制处、利用处、规划处 | 开展建设用地批准文件清理工作,及时上报自然资源部需要失效、撤回的用地批准文件;出台关于盘活批而未供计划指标使用等相关文件。依据国家年度用地计划规模,分解并下达全省各市及省直管县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和增减挂钩计划,保障重大项目基础设施建设。(用途管制处) 深入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组织各地按照年度实施计划安排,落实再开发项目,充分盘活存量土地,激发土地活力。 做好新一轮节约集约示范县(市)创建工作:该项工作尚未正式启动,待自然资源部下发通知后,我厅将积极组织开展该项工作。 持续推进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根据自然资源部部署,继续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的处置工作。明确各市及省直管县2019年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任务。(利用处) | 出台有关文件,及时审批重大项目建设用地。(用途管制处) 通报各市及省直管县处置任务完成情况。(利用处) | 持续推进。(用途管制处) 持续推进。(利用处) 2019年12月31日前。(利用处) |
牵头3 | 28.启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实施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基础数据详细调查,启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推进国土空间生态治理工作。督促矿山企业履行治理责任。加快“绿色矿山”建设步伐。推进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 | 修复处 矿保处 调查处 | 规划编制方面:依据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开展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基础数据补充调查,启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之矿山修复篇的编制工作。 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方面:1.督促各市尽快实施2019年度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治理任务,开展项目监督管理工作;2.开展长江沿线废弃矿山核查工作,制定长江沿线10公里范围内废弃矿山的生态修复实施方案,启动综合治理工作,争取国家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专项资金支持;3.对历年来国家及省级财政补助的矿山生态修复项目中,尚未完成验收或中止清算的项目,加强督促,如期完成验收和清算工作;4.谋划长江(安徽)经济带沿线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新安江流域生态修复、皖北采煤塌陷区生态修复等重大生态修复项目,争取纳入国家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项目库。 开展编制绿色矿山规划工作;制定绿色矿山建设地方性标准;开展绿色矿山建设培训会。(矿保处) | 规划编制方面成果:组织前期调查。 国土空间生态治理方面:实施废弃矿山年度治理计划;完成长江沿线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实施方案; 督促在生产矿山企业完成年度治理任务。 发布《安徽省绿色矿山建设规划》;完成《井采金属矿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及成果评审 | 序时推进 |
牵头4 | 40.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根据中央部署,稳妥推进水流、森林、山岭、荒地、滩涂等所有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落实用途管制制度。 | 登记局、用途管制处 | 根据中央部署,稳妥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登记局) 严格新增建设用地计划管理,依据国家年度用地计划规模,分解并下达全省各市及省直管县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各地新增建设用地依据用地计划实行报批,严禁超用地计划报批行为。(用途管制处) | 出台有关政策文件,按时序推进登记工作。(登记局) 用足用好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序时推进项目用地报批。(用途管制处) | 自然资源部政策出台后,我省抓好具体落实。(登记局) 持续推进(用途管制处) |
牵头5 | 41-2严守资源生态环境红线。实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核实整改划定成果。建立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提高永久基本农田占用审查与补划效率。开展耕地提质改造,完善政策措施,保障重点建设项目落实耕地占补平衡。 | 耕保处 | 一是会同省农业农村厅及时转发《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号),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从严管控建设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切实处理好生态建设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的关系、扎实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工作四个方面,结合我省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 二是及时组织全省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等工作培训会,布置开展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划和储备区划定工作,明确全省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目标任务及各项工作完成的时间、节点。 三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保障重大工程建设一系列政策精神,切实履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保障经济发展做好土地供给的根本职责。立足我省实际,,起草了《关于进一步保障重大建设项目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的通知(代拟稿)》,拟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 | 更新完善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形成真实可靠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一张图” | 2019年底 |
牵头6 | 44.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制定印发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建设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体系,实施长江流域滁河跨省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巩固省内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机制,推进新安江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完善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实施全省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 | 修复处 | 一是协调推进“十大工程”建设。牵头研究制定《推深做实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十大工程”实施意见》,督促制定各项实施方案,加快建立新安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长效机制。 二是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建立省全面推广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联席会议制度。成立厅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暨推广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经验领导小组。 三是加快推广“新安江模式”。牵头贯彻落实省委、政府《关于全面推广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经验的意见》,积极将生态补偿全面推广到林地、湿地、耕地、空气等多个领域和区域。 四是探索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积极开展生态补偿重点课题研究,实施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建立统一的确权登记系统和权责明确的产权体系,健全生态补偿标准体系,加快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 | “长效版”“拓展版”“推广版”的新安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逐步建立,重点领域和重要区域生态补偿加快建立。 | 2019年底 |
共同1 | 1.全面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积极跟踪落实国家有关部委制定的主体功能区配套政策,制定细化我省相关具体落实政策。 | 规划处 | 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跟踪落实自然资源部制定的主体功能区配套政策,制定我省贯彻落实政策。 | 出台相关政策文件 | 自然资源部政策出台后,推动我省政策制定 |
共同2 | 3.大力推进绿色城镇化。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础,以绿色规划为引领,合理确定城市规模,构建科学合理的城镇空间开发格局。 | 规划处 | 在科学开展全省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的基础上,科学有序统筹布局生态、城镇功能空间。 | 省级规划形成初步成果 | 2019年12月 |
共同3 | 27.加强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抓好采煤塌陷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筹备并组织好自然资源部在淮北市召开的全国采煤塌陷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现场会,指导皖北六市加快前期申报的采煤塌陷区综合治理项目的实施。 | 修复处 | 积极协调,争取自然资源部早日在淮北市召开的全国采煤塌陷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现场会;督促皖北六市对以前申报的项目加快落实,其中对已完工的项目,抓紧申报验收;对具体治理的项目,开展项目实施;对未稳沉不具备治理条件的项目按规定进行变更名调整。 | 确保《安徽省采煤塌陷区综合治理规划(2012-2020)》中任务能够按期落实。 | 持续推进 |
共同4 | 29.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持续开展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坚决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 执法处 矿权处 | 全力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自然保护区专项行动,督促指导各地对发现的各种自然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依法严肃查处,对重大、典型案件挂牌督办、公开通报。(执法处) 按照省委、省政府《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书(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清理退出的整改任务,对照报省整改领导工作小组按月推进的细化整改计划表,按时序推进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清理退出工作,确保在2020年度前完成整改任务。(矿权处) | 督促相关地区依法查处整改到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执法处) 验收报告、工作总结。(矿权处) | 持续开展,并长期坚持。(执法处) 2020年底前。(矿权处) |
共同5 | 41.严守资源环境生态红线。完成“三线一单”编制工作,坚决守住生态保护红线,启动全省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工作,推进全省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建设。 | 规划处 | 积极配合开展“三线一单”编制工作,坚决守住生态保护红线,配合启动全省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工作。 | 及进反馈有关意见 | 与牵头单位同步 |
共同6 | 45.建立健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长效机制。按照国家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改革方案,完善相关制度收费清单制度。 | 矿保处 权益处 修复处 | 严格执行《安徽省矿产资源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制度,并进一步完善。 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的使用管理,落实企业年度报告制度。 | 出台有关政策文件 | 持续推进 |
共同7 | 46.健全长江大保护协同合作机制。研究建立规划环评会商机制,上游地级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编制影响或者可能影响跨行政区域环境的重大规划时,应会商下游地级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 | 规划处 | 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时注重上下游之间的协调性。起草省委省政府文件中,提出要求市县国土空间规划中有关市际、县际交界地区基础设施、产业协同发展和公共服务设施等布局安排应征求相邻市或、县人民政府意见。 | 省级国土空间规划初步成果 ,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初步成果 | 2019年底省级国土空间规划初步成果,2020年底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初步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