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试行)

栏目:国资管理 发布时间:2014-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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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试行)》(财行资〔2014245号)办理。

通用办公设备配置标准

项目

实物量标准

价格上限标准(单位:元/台)

使用年限标准

台式电脑

1/人(涉密电脑等经批准另行配备)

总数不得超过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150%

4000

5

笔记本电脑

1/厅级岗位;

其他2/内设机构(或1/4人,不足4人按4人计算)

总数不得超过编制内实有人数的50%。外勤单位可增加笔记本电脑数量,但应同时减少相应数量的台式电脑。

5000

5

打印机(包括一体机

A3

1/内设机构

单位根据需要选择配备  A3A4打印机,但A3打印机不得超过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30%,打印机总数不得超过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80%

6500

5

A4

1/厅级岗位;

其他1/办公室

(或1/3人,不足

3人按3人计算)

1500

5

其他:票据打印机

按需要配备


2500

5

中高速复印机

1/内设机构

总数不得超过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10%

15000

5年或复印30万张

传真机

1/厅级岗位;

其他1/内设机构

总数不得超过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20%

2000

5

投影仪

按需要配备


10000

5

扫描仪

按需要配备

每个内设机构不超过1

2000

5

数码相机

1/内设机构

总数不得超过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10%

3000

5

电视机

按需要配备


5000

5

碎纸机

1/内设机构

总数不得超过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30%

800

5

空调

分体

按需要配备,已配备中央空调的原则上不再配置

独立空调

2800

8

柜式

6000

8








注:1、单位编制数是指独立核算行政单位的行政编制数(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数),单位实有人数超过单位编制人数的,按编制人数计算;

2、本表中所列通用办公设备不含特殊需要的专业类设备。

 

通用办公家具配置标准

  

实物量标准

价格上限标准

(元/台、套、件、把)

使用年限标准

办公桌椅

1套/人

厅级:3500

处级:2500

科级及以下:2000

长期使用

沙发(含茶几)

1组/厅级办公室(包括1个三人沙发、2个单人沙发、  1个大茶几,1个小茶几);

1组/处级办公室(包括2个单人沙发、1个小茶几)

厅级:3500

处级:2000

长期使用

桌前椅

按需要配备,不分级别,总数不得超过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50%

300

长期使用

书柜

2组/办公室

1200

长期使用

文件柜

按需要配备,不分级别

1000

长期使用

保密柜

按需要配备,不分级别

1600

长期使用

茶水柜

1组/办公室

800

长期使用

会议桌

根据会议室大小配备

400/平方米

长期使用

会议椅

按需要配备

400

长期使用

注:本表中所列“长期使用”是指使用10年以上;已达到规定使用年限,

但尚可继续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