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降低企业开办的时间成本、经济成本,持续激发市场活力,促进创新创业创造,现就进一步优化企业开办刻章服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免费刻制公章服务,降低企业开办成本。自2020年1月1日起,由政府出资免费为新开办企业刻制一套公章(仅限企业公章、财务章、发票专用章,三枚章政府指导价为贰佰捌拾元整),所需经费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分级负担”的原则,由办理企业注册登记市场监管部门的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全额保障。(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提高企业开办刻制公章服务效率。参照合肥、亳州等地做法,全面打通各级企业注册、公章刻制相关信息系统,由市场监管部门在企业办理注册登记时一并采集公章刻制等环节全部信息,并自动推送至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并联办理刻制公章业务,公章制作单位在制作完成后,通过信息系统完成备案。(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公安局,市数据资源局、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行公章刻制特种行业准入告知承诺制,促进行业公平竞争。自2020年1月1日起,对申请从事刻章业的单位全面实行告知承诺制。公安机关一次性告知审批条件和所需材料,申请人以书面形式承诺其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相关材料的,公安机关当场作出行政审批决定,事后再进行审查。积极鼓励引导市场合理竞争,杜绝垄断经营,促进公章刻制业公平、有序发展。(责任单位:市公安局牵头,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由市数据资源局(政务服务局)会同市公安、市场监管部门每年定期两次(上半年、年底)对全市刻章企业进行考核(考核细则另行下发)。其中,对新开办企业在刻章系统中按照顺序选中的刻章企业,必须保证在2个小时以内将三枚章刻好后送到企业登记窗口,企业到登记窗口领取或到公章刻制单位自取两种方式。如在一个月内出现两次以上(含两次)不能保证在2个小时内完成刻章服务,市公安、市场监管部门将从企业开办刻章系统中去除超时刻章企业。(责任单位:市数据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分工负责)
五、市税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人行铜陵中心支行等单位,要围绕“企业开办一日办结”目标,以企业开办互联互通平台建设为主抓手,进一步减环节、减材料、减成本,确保企业开办工作走在全省先进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