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总工会关于对铜陵市小微企业实行工会经费全额返还的通知

栏目:税务法规 发布时间:2021-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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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以工会经费缴交日期为准。

关于对铜陵市小微企业实行工会经费全额返还的通知发布时间:2021-03-02 信息来源:财务部 浏览次数:4694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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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支持小微企业工会工作,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根据《安徽省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的实施意见》及操作指南,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全额返还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主体

市总工会:在铜官区税务局、郊区税务局、开发区税务局缴纳的小微企业工会经费,由市总工会负责实施;

枞阳县总工会:在枞阳税务局缴纳的小微企业工会经费,由枞阳县总工会结合本地情况参照实施;

义安区总工会在义安区税务局缴纳的小微企业工会经费,由义安区总工会结合本地情况参照实施。

二、实施时限

2020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以工会经费缴交日期为准。

三、申报主体

全市范围内,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号)确定的小微企业划型标准(附件1),且在本市缴纳工会经费的小微企业。

四、返还认定

2019年数据认定为小微企业的,享受2020年工会经费全额返还;以2020年数据认定为小微企业的,享受2021年工会经费全额返还。

五、申报及返还流程

申报时间

符合工会经费返还条件的小微企业应分别于20213131日、20223131日,提出年度返还申请,一年一申请。

(二)申报方式

登陆“铜陵市总工会”官网(http://www.tlgh.org/index.aspx)“下载中心”下载文件及相关表格,根据要求填报,将所需提供的材料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预审。

市总工会财务部邮箱(tlzghcw@163.com);

枞阳县总工会财务部邮箱(bgyx1214@163.com);

义安区总工会财务部邮箱(174371119@qq.com)。

(三)工会审核

市总工会及枞阳县总工会义安区总工会在接受申报之日起一周内,对小微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发回企业邮箱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请根据邮箱通知,一周内将加盖公章的纸质材料送至所属总工会财务部。

(四)返还时间:

2021年、2022年4月1日—30日全额返还小微企业缴交的工会经费。

六、需提供的材料(所有材料均须加盖企业公章)

1、铜陵市小微企业工会经费返还申请表(附件2) ;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企业工会依法取得的《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复印件或者上一级工会批准其成立工会的批复复印件;

4、缴交工会经费票据复印件。

5、企业上年度资产负债表;

6、企业上年度利润表;

7、企业社会保险单位参保证明或其他能证明从业人员人数的材料。

七、其它事项

暂未建立工会组织已缴交建会筹备金的小微企业,小微企业工会组建后,全额返还其建会筹备金。在申报年度12月31日前未成立工会组织的,视同主动放弃全额返还工会经费。

小微企业已成立工会组织,尚未独立开设银行账户的,经费可以拨到企业行政账户,并由行政代管,由工会主席审批使用

八、联系方式

铜陵市总工会地址:铜陵市铜官区铜井西路2229号

联系电话:0562-2871326

枞阳县总工会地址:铜陵市枞阳县枞阳镇湖滨东路25号

联系电话:0562—3211219

义安区总工会地址:铜陵市义安区顺安镇和谐路399号

联系电话:0562-8826138

 

 

附件1.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2.铜陵市小微企业工会经费返还申请表

 

 

                铜陵市总工会

                 2021年2月26日


附件1.docx

附件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