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铜陵市小微企业实行工会经费全额返还的通知发布时间:2021-03-02 信息来源:财务部 浏览次数:4694 次
市各相关企业:
为支持小微企业工会工作,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根据《安徽省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的实施意见》及操作指南,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全额返还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主体
市总工会:在铜官区税务局、郊区税务局、开发区税务局缴纳的小微企业工会经费,由市总工会负责实施;
枞阳县总工会:在枞阳县税务局缴纳的小微企业工会经费,由枞阳县总工会结合本地情况参照实施;
义安区总工会:在义安区税务局缴纳的小微企业工会经费,由义安区总工会结合本地情况参照实施。
二、实施时限
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以工会经费缴交日期为准。
三、申报主体
全市范围内,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号)确定的小微企业划型标准(附件1),且在本市缴纳工会经费的小微企业。
四、返还认定
以2019年数据认定为小微企业的,享受2020年工会经费全额返还;以2020年数据认定为小微企业的,享受2021年工会经费全额返还。
五、申报及返还流程
(一)申报时间
符合工会经费返还条件的小微企业应分别于2021年3月1日—31日、2022年3月1日—31日,提出年度返还申请,一年一申请。
(二)申报方式
登陆“铜陵市总工会”官网(http://www.tlgh.org/index.aspx),在“下载中心”下载文件及相关表格,根据要求填报,将所需提供的材料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预审。
市总工会财务部邮箱(tlzghcw@163.com);
枞阳县总工会财务部邮箱(bgyx1214@163.com);
义安区总工会财务部邮箱(174371119@qq.com)。
(三)工会审核
市总工会及枞阳县总工会、义安区总工会在接受申报之日起一周内,对小微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发回企业邮箱。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请根据邮箱通知,一周内将加盖公章的纸质材料送至所属总工会财务部。
(四)返还时间:
2021年、2022年4月1日—30日全额返还小微企业缴交的工会经费。
六、需提供的材料(所有材料均须加盖企业公章)
1、铜陵市小微企业工会经费返还申请表(附件2) ;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企业工会依法取得的《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复印件或者上一级工会批准其成立工会的批复复印件;
4、缴交工会经费票据复印件。
5、企业上年度资产负债表;
6、企业上年度利润表;
7、企业社会保险单位参保证明或其他能证明从业人员人数的材料。
七、其它事项
(一)暂未建立工会组织已缴交建会筹备金的小微企业,在小微企业工会组建后,全额返还其建会筹备金。在申报年度12月31日前未成立工会组织的,视同主动放弃全额返还工会经费。
(二)小微企业已成立工会组织,尚未独立开设银行账户的,经费可以拨到企业行政账户,并由行政代管,由工会主席审批使用。
八、联系方式
铜陵市总工会地址:铜陵市铜官区铜井西路2229号
联系电话:0562-2871326
枞阳县总工会地址:铜陵市枞阳县枞阳镇湖滨东路25号
联系电话:0562—3211219
义安区总工会地址:铜陵市义安区顺安镇和谐路399号
联系电话:0562-8826138
附件:1.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2.铜陵市小微企业工会经费返还申请表
铜陵市总工会
2021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