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财政局关于资产评估机构备案的公告

栏目:评估法规 发布时间:2021-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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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资产评估机构备案的公告

  • 来源:

  • 铜陵市财政局

  • 时间:

  • 2021-12-08 16:00

按照《财政部关于开展资产评估行业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财资函〔202112号)要求,经对市场监管部门提供的企业登记信息进行梳理分析,发现安徽天元行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等66家市场主体(见附件1)经营范围包括资产评估,但未向财政部门依法备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上述市场主体如实际从事财政部门监管的资产评估业务的,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6号)、《财政部关于做好资产评估机构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财资〔201726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放“资产评估机构和分支机构备案及违反资产评估法有关行为的处罚”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皖财资〔20211100号)有关规定,于20211217日前向铜陵市财政局备案。未按规定备案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第四十七条、《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6号)第六十五条规定处理处罚。

二、上述市场主体如未从事财政部门监管的资产评估业务的,请及时向管辖地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变更登记,删除“资产评估”“资产评估服务”“资产评估专业服务”等涉及资产评估的经营范围。

联系人:市财政局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科沈剑

联系电话:2629122

 

 

附件:

1.有关市场主体名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主席令第46号)

3.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6号)

4.财政部关于做好资产评估机构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5.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放资产评估机构和分支机构备案及违反资产评估法有关行为的处罚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皖财资〔20211100号)

6.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资产评估行业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皖财资〔2021961号)

 

 

 

铜陵市财政局

202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