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为加强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指导,规范矿山生态修复管理流程和技术标准等,省自然资源厅研究制订了《安徽省矿山生态修复导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的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省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
2022年8月26日
附件:安徽省矿山生态修复导则(试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