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海关总署办公厅 税务总局办公厅
关于印发《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2014年版)释义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6〕105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环保厅(局)、工信厅(委)、财政厅(局)、各直属海关、国税局、地税局:
为贯彻实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2014年版)》(以下简称《目录》),帮助各相关部门、电器电子产品生产企业、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及社会各有关方面理解目录范围,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2014年版)>释义》(以下简称《目录释义》)。
《目录释义》根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立法宗旨,并参考有关产品的国家标准、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制定。《目录释义》是对《目录》的解释,产品征收的实际范围由财政部、海关总署及税务总局另行公布。
2、《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2014年版)释义》制定说明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海关总署办公厅 税务总局办公厅
2016年4月25日
附件 1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2014 年版)》释义
一、电冰箱
(一)产品范围及定义
目录产品范围包括冷藏冷冻箱(柜)、冷冻箱(柜)、冷藏箱(柜)
及其他具有制冷系统,消耗能量以获取冷量的隔热箱体(容积≤800
升)。
电冰箱指封闭式电机驱动压缩式冰箱,是有适当容积和装置的
绝热箱体,采用消耗电能的手段来制冷,并具有一个或多个间室。
(二)目录产品释义
电冰箱的种类很多,一般按其内冷却、用途、气候环境、外形、
放置方式制冷方式分类。《目录》按照产品用途进行分类。
冷藏冷冻箱(柜):至少有一个间室为冷藏室,适用于储藏不
须冷冻的物品,并至少有一个间室为冷冻室,适用于需要在-18℃
或-18℃以下保存的冷冻物品和储存冷冻物品。
冷冻箱(柜):一个有适当容积和装置的绝热箱体,具有一个
或多个间室,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将等于或低于-18℃的物品放
入箱内,这些间室温度上升,不高于-18℃。该类型冰箱至少有一
间为冷冻室,并能按规定储藏物品,可有冷冻物品储藏室。
冷藏箱(柜):一个有适当容积和装置的绝热箱体,具有一个
或多个间室,其中至少有一个冷藏室。该类型冰箱至少有一个间室
是冷藏室,用以储藏不需冻结的物品,其温度应保持在 0℃以上。
该类型冰箱可以具有冷却室、制冰室、冷冻特品储藏室、冰温室,
但是它没有冷冻室。
(三)本目录不包括的产品
本目录产品范围不包含非压缩式电冰箱及容积不超过 50 升的
电冰箱。
二、空气调节器
(一)产品范围及定义
目录产品范围包括整体式空调器(窗式、穿墙式等)、分体式
空调器(挂壁式、落地式等)、一拖多空调器等制冷量在 14000W 及
以下(一拖多空调时,按室外机制冷量计算)的房间空气调节器具。
空气调节器是一种向密闭空间、房间或区域直接提供经过处理
的空气的设备。包括房间空气调节器和单元式空气调节机。
空气调节器主要包括制冷和除湿用的制冷系统以及空气循环
和净化装置,还可包括加热和通风装置(它们可被组装在一个箱壳
内或被设计成一起使用的组件系统)。产品基本结构为制冷系统、
空气循环系统、电气控制系统和箱体等。
(二)目录产品释义
空气调节器一般可按结构形式分为整体式、分体式和一拖多空
调器三种。按功能分为冷风型、热泵型、冷风除湿型、冷风热泵除
湿型、热泵辅助电热型等。按冷却方式分为水冷式和空气冷却式。
《目录》按照产品结构形式进行分类。
整体式空调器(窗式、穿墙式等):是指自身带有冷、热源装
置的空调机,称为独立式空调机。分为窗式、穿墙式等。
分体式空调器(挂壁式、落地式等):是一种连接在一起工作
的空调,即其冷凝器在室外而蒸发器装在室内。这种分体式空调设
备无送风管,在每个空调区域(例如,每个房间)利用一台独立的
蒸发器来调节温度。通常分体式空调是一台室外机对应一台或多台
室内机,室内机分为挂壁式、落地式等多种安装方式。
一拖多空调器:是一种向多个密闭空间、房间或区域直接提供
经过处理的空气的设备。它主要是一台室外机组与多于一台的室内
机组相连接,可以实现多室内机组同时工作、部分室内机组同时工
作或单独室内机组工作的组合体系统。
三、吸油烟机
(一)产品范围及定义
目录产品范围包括深型吸排油烟机、欧式塔型吸排油烟机、侧
吸式吸排油烟机和其他安装在炉灶上部,用于收集、处理被污染空
气的电动器具。产品基本结构为机壳、集烟罩、叶轮、电机、风道
和控制部件等。
(二)目录产品释义
吸油烟机按照外形特征可分为薄型、深型、塔型和侧吸型四种
类型。按式样结构分为欧式、中式、近吸式(侧吸式)几类。按吸
气方式分为顶吸式和侧吸式(含斜吸式),按积停沥油方式可分为
双油路、三油路,按净化空气的方式可分为是脱油外排式和吸附净
化内循环式。
《目录》按照产品外形特征分类并列举。
四、洗衣机
(一)产品范围及定义
目录产品范围包括波轮式洗衣机、滚筒式洗衣机、搅拌式洗衣
机、脱水机及其他依靠机械作用洗涤衣物(含兼有干衣功能)的器
具(干衣量≤10 公斤)。
洗衣机是指利用电能驱动,依靠机械作用洗涤衣物(含兼有干
衣功能)的器具。此类设备用于清洗衣物、制成品等。一般配有浆
式搅拌器或旋转滚筒,使液体在衣物中保持环流。
(二)目录产品释义
按照产品工作原理分为波轮式洗衣机、滚筒式洗衣机、搅拌式
洗衣机。此外,还有其他方式不用洗衣粉的洗衣机,如超声波洗衣
机、电磁去污洗衣机、活性氧去污洗衣机、臭氧洗衣机、离子洗衣
机等。《目录》按照产品工作原理进行分类。
波轮式洗衣机:被洗涤物浸没于洗涤水中,依靠波轮连续转动
或定时正反向转动的方式进行洗涤的洗衣机。
滚筒式洗衣机:被洗涤物放在滚筒内,部分浸于水中,依靠滚
筒连续转动或定时正反向转动的方式进行洗涤的洗衣机。
搅拌式洗衣机:被洗涤物浸没于洗涤水中,依靠搅拌叶往复运
动的方式进行洗涤的洗衣机。
脱水机:依靠机械作用除掉被洗涤物中水分的器具。
五、电热水器
(一)产品范围及定义
目录产品范围包括储水式电热水器、快热式电热水器和其他将
电能转换为热能,并将热能传递给水,使水产生一定温度的器具(容
量≤500 升)。
电热水器是指通过电加热管将电能转化为热能,并将热能传递
给水,使水加热至低于沸点温度的器具。
储水式电热水器由外壳、加热管、内胆、保温层、镁棒、漏电
保护插头(器)、温控器、安全阀、混水阀、PCB 板等零部件组成。
快热式电热水器由外壳、加热器、电路控制板、温控器、限温
器、水流开关、进出水管等零部件构成。
(二)目录产品释义
储水式电热水器:是指在一个容器内将水加热的固定式器具,
它可长期或临时贮存热水,并装有控制或限制水温的装置。主要包
括的类型有:密闭式热水器、水槽供水式热水器、水箱式热水器、
出口敞开式热水器。
快热式电热水器:当水流过器具时加热水的驻立式器具。主要
分为出口敞开式、出口封闭式和裸露元件式电热水器。
(三)本目录不包括的产品
本目录产品范围不包含咖啡壶、电水壶、煮蛋器、热水售卖机
等具备液体加热功能的液体加热器和商业售卖机。
六、燃气热水器
(一)产品范围及定义
目录产品范围包括以燃气作为燃料,通过燃烧加热方式将热量
传递到流经热交换器的冷水中以达到制备热水目的的一种燃气用
具(热负荷≤70kw)。
燃气热水器包括燃气快速热水器和燃气容积式热水器。产品基
本结构为排烟罩、热交换器、燃烧器、控制器、阀门和电池盒。
(二)目录产品释义
燃气容积式热水器是内部具有储热水的容器并作为热水器整
体的一部分的热水器,其额定热负荷小于或等于 50kW、储水容积小
于 500 升。
燃气快速热水器是内部不具有储热水的容器的热水器,其额定
热负荷小于或等于 70kW。
七、打印机
(一)产品范围及定义
目录产品范围包括激光打印机、喷墨打印机、针式打印机、热
敏打印机和其他与计算机联机工作或利用云打印平台,将数字信息
转换成文字和图像并以硬拷贝形式输出的设备,包括以打印功能为
主,兼有其他功能的设备(印刷幅面<A2,印刷速度≤80 张/分钟)。
打印机是指从自动数据处理设备、网络、平台式扫描仪等来源
接收数据,通过诸如静电、喷墨、针打或热成像等方法,在印刷(打
印)介质上打印正文、字符或图像的设备。产品基本结构为机壳、
控制电路、成像组件、耗材等,不包含纸和胶片等打印介质。
(二)目录产品释义
《目录》主要按照产品技术分类。分为激光打印机(含LED 等)、
喷墨打印机、针式打印机、热打印机(包括热敏打印机、热转印打
印机、热升华打印机)等 。
激光打印机:将来自计算机或云打印平台的光学信号通过光电
转换变成电信号,再通过空间扫描和量值离散化处理输出图像信号
并转换为数字电信号,再经过图像修正,编辑处理输出数字图像信
号,经过调制解调激光器发射的激光束通过多面体反射镜旋转扫描
在已充电的光导体上形成静电潜像,再通过显影、曝光、转印、定
影、清洁等过程得到普通纸复印品的设备。
喷墨打印机:将墨滴喷射在纸张等介质上形成文字或图像的输
出设备。
针式打印机:也称为点阵式打印机,采用击打方式,通过打印
头中的打印针击打色带,打印出由点阵组合形成的一种或几种字符
或字型点阵要求的打印机。可打印复写纸。
热打印机:打印头加热热敏纸使其受热变色,或打印头加热热
转印色带使热转印色带上的成像物质转印到非热敏纸上,形成文字
和图像的设备。包括热敏打印机、热转印打印机、热升华打印机等。
多功能一体机:具有打印、扫描、复印或传真等多功能中两个
或两个以上功能的产品。
印刷幅面和印刷速度由财政部、海关总署及国税总局按现行有
关标准和规定执行。
(三)本目录不包括的产品
1)打印头针数大于等于 48 的针式打印机。
2)打印幅面小于 110 毫米的针式打印机、热敏打印机、热转
印打印机和热升华打印机。
八、复印机
(一)产品范围及定义
目录产品范围包括静电复印机、喷墨复印机和其他用各种不同
成像过程产生原稿复印品的设备,包括以复印功能为主,兼有其他
功能的设备(印刷幅面<A2,印刷速度≤80 张/分钟)。
复印机是从书写、绘制或印刷的原稿得到等倍、放大或缩小的
复印品的设备。产品基本结构为机壳、控制电路、复印组件、耗材
等,不包含纸和胶片等打印介质。
(二)目录产品释义
静电复印机:用静电成像方式实现文件复制的办公设备。工作
原理与激光打印机相同,不同之处在于从原稿扫描获取光学信号。
喷墨复印机:用喷墨成像方式实现文件复制的办公设备。工作
原理与喷墨打印机相同,不同之处在于从原稿扫描获取光学信号
多功能一体机:具有打印、扫描、复印或传真等多功能中两个
或两个以上功能的产品。
印刷幅面和印刷速度由财政部、海关总署及国税总局按现行有
关标准和规定执行。
九、传真机
(一)产品范围及定义
目录产品范围包括利用扫描和光电变换技术,把文字、图表、
相片等静止图像变换成电信号发送出去,接收时以记录形式获取复
制稿的通信终端设备,包括以传真功能为主,兼有其他功能的设备。
传真机同时具有发送原稿和接收并复制原稿两种功能。发送方
机器通过原稿扫描、光电转换、电话线路传输等技术将原稿信息发
送到接收方,接收方机器根据自身的成像方式生成原稿复印品的设
备。
(二)目录产品释义
激光传真机:对通过电话线路传输来的原稿信息,以静电成像
方式复制出传真件的办公设备。复制传真件的工作原理与激光打印
机相同。
喷墨传真机:通过电话线路传输来的原稿信息,以喷墨成像方
式复制出传真件的办公设备。复制传真件的工作原理与喷墨打印机
相同。
热成像传真机:通过电话线路传输来的原稿信息,以热成像方
式(热敏、热转印)复制出传真件的办公设备。复制传真件的工作
原理与热成像打印机(热敏、热转印)相同。
多功能一体机:具有传真、打印、扫描或复印等多功能中两个
或两个以上功能的产品。
十、电视机
(一)产品范围及定义
目录产品范围包括阴极射线管(黑白、彩色)电视机、等离子
电视机、液晶电视机、OLED 电视机、背投电视机、移动电视接收终
端及其他含有电视调谐器(高频头)的用于接收信号并还原出图像
及伴音的终端设备。
电视机是指用于信号显示的电视接收装置,被设计用来接收、
显示、播放由地面、有线、卫星或网络传输的模拟和/或数字彩色
电视广播信号的,由电源供电的电子产品,含有电视调谐器(高频
头)及遥控器。
(二)目录产品释义
电视机可以按照色彩、尺寸、信号类型、观看角度、成像原理、
技术原理、显示比例进行分类,《目录》主要按照产品的成像原理
进行分类。虽然因成像原理不同,电视机可分为多种,但都是可以
接收广播电视信号,能解调并能输出或重现广播电视信号的设备。
判定电视机的标准是确定此产品是否具有高频调谐器和遥控
器。高频头是接收高频信号和解调出视频信息核心装置,一般分为
数字信号高频头(简称数字高频头)和模拟信号高频头(简称模拟
高频头),就是接受电视信号的调谐及高频信号放大器。
十一、监视器
(一)产品范围及定义
目录产品范围包括阴极射线管(黑白、彩色)监视器、液晶监
视器等由显示器件为核心组成的图像输出设备(不含高频头)。
监视器是指将视频信号转换为光图像信号,用图示的方法显示
已处理数据的图像输出设备。
(二)目录产品释义
监视器按材质分为 CRT、DLP、LCD、LED、OLED 等,按照用途
分为专用和主要用于自动数据处理设备的监视器和其他监视器两
大类,也可细分为安防监视器、监控监视器、广电监视器、工业监
视器、电脑监视器等。
专用或主要用于自动数据处理设备的监视器多作为计算机的
输入输出设备,可分为 CRT、LCD 等多种。它是一种将一定的电子
文件通过特定的传输设备显示到屏幕上再反射到人眼的显示工具。
接口要求仅有 VGA、DVI-D 或 HDMI 接口。
其他监视器主要用于计算机的 I/O 设备以外的所有监视器。接
口可以包含 VGA、DVI-D、HDMI 接口,也可以具有 S 端子和其他电
视接口。
十二、微型计算机
(一)产品范围及定义
目录产品范围包括台式微型计算机(含一体机)和便携式微型
计算机(含平板电脑、掌上电脑)等信息事务处理实体。
微型计算机是微型计算机系统的简称,也称为微机或电脑,是
在微型计算机硬件系统的基础上配置必要的外部设备和软件构成
的实体。《目录》包括其中的台式和便携式两种。
一个完整的微型计算机系统包括硬件系统和软件系统两大部
分。硬件系统的基本结构为运算器、控制器、存储器(含内存、外
存和缓存)、各种输入输出设备。
(二)目录产品释义
台式微型计算机:适合单个用户在固定台面环境条件下使用用
于信息事务处理的一般用途微型机,包括主板、CPU、内存、显卡、
硬盘、机箱(含电源)等主要部件。
便携式微型计算机:以便携性为显著特点,采用机芯一体化设
计,利用平板显示器件显示,可使用电池供电工作,功能及扩展能
力与台式机近似的微型机。此类微型机常常采用蛤壳式结构上部为
平板显示器件,下部为主机,通常又称为笔记本电脑。
一体机:台式微型计算机的一种,它的芯片、主板与显示器集
成在一起。
平板电脑:采用板式结构、以触摸屏幕作为主要输入输出部件
可手持使用的微型计算机。
掌上电脑(PDA):是一种运行在嵌入式操作系统和内嵌式应用
软件之上的、小巧、轻便、易带、实用、价廉的手持式计算设备。
十三、移动通信手持机
(一)产品范围及定义
目录产品范围包括 GSM 手持机、CDMA 手持机、SCDMA 手持机、
3G 手持机、4G 手持机、小灵通等手持式的,通过蜂窝网络的电磁
波发送或接收两地讲话或其他声音、图像、数据的设备。
移动通信手持机指体积小,适合于手持,能够独立支持电信业
务和/或承载业务的移动设备。
手持机外观上一般都应该包括至少一个液晶显示屏和一套按
键(采用触摸屏的手机减少了按键)。
(二)目录产品释义
移动通信手持机可以按照外观、操作方式、操作系统、制式进
行分类。《目录》主要按照产品制式进行分类。虽然制式不同,但
都是能够通过蜂窝网络的电磁波独立支持电信业务和/或承载业务
的移动设备。
判定移动通信手持机的标准是要确定此产品是否具有 SIM 卡卡
槽和键盘(包括触摸屏形式的键盘)。
(三)本目录不包括的产品
本目录产品不包括具有定位、简单通话等功能的可穿戴产品。
十四、电话单机
(一)产品范围及定义
目录产品范围包括 PSTN 普通电话机、网络电话机(IP 电话机)、
特种电话机和其他通信中实现声能与电能相互转换的用户设备。
电话单机是将声音转换成可以传送到另一台设备的信号,在接
收信号后又可将信号转换成声音的用户终端通信设备。
(二)目录产品释义
PSTN 普通电话机:是联入 PSTN 公共交换电话网络的电话机,
包括固定电话和无绳电话。
网络电话机(IP 电话机):通过互联网实现呼叫和通话的用户
终端设备。
特种电话机:是联入非 PSTN 公共交换电话网络的电话机,包
括保密电话机、井下电话机、船用电话机、安全防爆电话机、潜水
员电话机、野战电话机等。
附件 2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2014 年版)释义》 制定说明
一、制定发布的背景 2009 年,我国发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国 务院令第 551 号,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建立了《废弃电器 电子产品处理目录》制度、基金制度、行业规划制度、处理企业资 格许可制度、信息管理制度等。经国务院批准,2015 年 2 月,国家 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等发布 2015 年第 5 号公告,公布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 处理目录(2014 年版)》(以下简称 2014 年版目录),调整扩大了目 录范围,由过去的 5 类产品扩大到 14 类产品。 在 2014 年版目录公布之后,我们陆续接到了部分相关部门、 行业协会、生产企业、处理企业等提出的咨询问题,对目录产品范 围进行了解,为方便各相关部门、企业更好地理解目录所包括产品 的范围和定义,保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条例》的顺利实 施,我们组织制定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2014 年版)释 20 义》(以下简称《目录释义》)。《目录释义》仅是对 2014 年版目录 所列产品的解释说明。
二、《目录释义》制定的过程和依据 我们在 2014 年的基金评估课题中设立《目录(2014 年版)释 义编制研究》,委托有关行业协会开展相关研究。 课题组采用收据收集、文献整理、实地调研、实验测试分析和 专家论证相结合的方式,调研了国内外相关电器电子产品分类和定 义,先后赴 30 余家生产企业、10 家处理企业进行了调研,听取了 中国家电协会、中国文办设备制造行业协会、中国通信工业协会等 协会和有关企业的意见建议,共收集、分析、比较国内外 14 种商 品相关标准 100 余篇,参考使用 30 余篇。同时,收集分析了世界 海关组织(WCO)《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及《中华人民共和 国海关进出口税则本国子目注释》第十六类共计 38 个章节的内容。 2015 年 12 月,我们将《目录释义》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共 收到 30 多个单位和个人反馈的 80 多条意见,还专门听取了有关行 业协会、国内外骨干企业的意见,对《目录释义》再次进行了修改 完善。
三、《目录释义》的框架结构 《目录释义》按照 14 个产品类型的顺序,分别从产品范围及 定义、目录产品释义、不包括的产品等几个方面对每类产品进行解 释和界定。 21 一是阐述了 2014 年版目录产品定义和分类,主要参考了现有 的标准规范、世界海关组织和中国海关归类技术委员会发布的归类 决定、归类裁定等,从产品的定义和实际结构、功能、用途进行解 读; 二是对 2014 年版目录所包含的产品范围进行解释;
三是对容易产生歧义的部分类别产品进行了概念厘清,对不属 于产品范围的产品种类进行了梳理界定。
四、《目录释义》中不包含部分产品的原因 《目录释义》编制过程中注意到部分产品不适用现有目录产品 划分依据及标准,我们从《条例》的立法精神出发,并考虑到环境 性、资源性、社会性、经济性,以及技术现状、征收成本、管理成 本等因素,提出了不纳入目录产品范围的产品种类。 (一)关于部分电冰箱产品 从条例制定的初衷看,将冰箱纳入范围主要是环境危害性,而 非压缩式电冰箱由于制冷原理不同,环境危害性不同,且产品生产 数量较少,征管成本较大。同时,考虑到现行的实际管理中也未将 容积不超过 50 升的电冰箱纳入管理范围,因此,《目录释义》中提 出,本目录产品范围不包含非压缩式电冰箱及容积不超过 50 升的 电冰箱。 (二)关于部分打印机产品 22 从条例制定的初衷看,将打印机纳入范围主要是环境危害性, 而幅面小于 110 毫米的针式打印机、热敏打印机、热转印打印机和 热升华打印机由于工作原理不同,不使用硒鼓墨盒,环境危害性较 小,且产品结构单一,多为嵌入式安装难以单独回收,主要用于特 种用途。同时,目录对打印机的界定范围是印刷幅面<A2,印刷速 度≤80 张/分钟,据此标准,对应的针式打印机范围是打印头针数 小于 48 的针式打印机。因此,《目录释义》中提出,本目录产品范 围不包括打印头针数大于等于 48 的针式打印机及打印幅面小于 110 毫米的针式打印机、热敏打印机、热转印打印机和热升华打印 机。 (三)关于部分液体加热功能设备 从条例制定的目的看,将电热水器纳入目录管理范围主要原因 是含有保温材料等,具有一定的环境污染性,而一般性的液体加热 功能设施从定义上就不属于电热水器,从结构上看比较简单,基本 不含有保温材料,仅包括金属壳体和加热组件,因此,《目录释义》 中提出,本目录产品范围不包含咖啡壶、电水壶、煮蛋器、热水售 卖机等具备液体加热功能的液体加热器和商业售卖机。 (四)关于可穿戴产品 根据 2014 年版目录对移动通讯设备的界定,包含了部分具有 通信功能的可穿戴设备。但考虑到这一产业仍处于快速发展期,产 品种类日新月异,征收成本和难度较大,有待于进一步研究规范, 23 因此,《目录释义》中提出,本目录产品不包括具有定位、简单通 话等功能的可穿戴产品。 (五)其他一些产品 一是部分企业提出10升以下储水式电热水器不纳入管理范围。 经征求协会及各方意见,虽然 10 升以下储水式电热水器体积小、 价值低,但是原理、结构与 10 升以上电热水器基本相同,在此不 作调整。二是部分电话机企业提出电话机不纳入目录管理范围,由 于国家已明确将电话机纳入目录管理,在此不作调整。我们将建议 有关部门在基金征收环节结合不同产品的价值、环境危害性和产业 发展水平设置差别化征收标准。
五、关于《目录释义》与处理基金实际征收补贴范围 《目录释义》主要是从产品范围上进行的解释和说明,但在具 体征收环节上还要综合考虑实施的可行性、征收监管成本、补贴审 核监管成本等,因此,《目录释义》提出产品的基金实际征收范围 (含进出口环节)由财政部、海关总署及税务总局按有关标准和规 定另行确定,实际补贴范围由财政部商环境保护部等部门按照有关 标准和规定另行确定。
六、目录实施的预期效果 为了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循环经济促进法》和 《清洁生产促进法》,国家制定实施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 理管理条例》,率先在电器电子领域实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目 24 录自 2012 年 7 月实施以来,回收处理的五大类废弃电器电子产品 从最初的每年 4000 万台上升到 2015 年的 7500 万台。预期新版目 录实施后,将进一步推动我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规范回收利用和 行业的健康发展,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提高全民环境保 护、资源节约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