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5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自然资办发〔2020〕57号)等文件要求,更好适应和满足乡村振兴发展需要,指导和规范“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提高规划编制实用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最新标准规范,结合安徽省地方实际,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总结村庄规划编制试点经验做法基础上,对《安徽省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指南(试行)》和《安徽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安徽省村庄规划编制指南(2022年版)》。现印发给你们,执行过程中相关意见建议请及时向省自然资源厅报告。
2022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