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2-06-29 浏览次数:826
“徽采云”电子卖场供应商:
根据《关于加强“徽采云”电子卖场商品上架管理的告知书》,自2022年6月24日起,供应商单个店铺上架商品的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300个,若需增加上架商品数量,需提交申请书。截至目前,我们已完成6月28日前提交的申请材料审核工作。审核中发现,存在部分供应商申请增加的商品数量远超供货能力。为避免出现供应商无法供货导致交易纠纷或违反商城规定被处理处罚的情形,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徽采云”电子卖场是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上架的产品应当满足政府采购需求,不适合政府采购需求的产品,不要上架。
2.供应商应综合考虑仓储、配送、服务等综合供货能力,提出切实合理的申请。
3.已在主流电商平台或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经营的供应商,申请增加的商品数量超过500个的,应出具与所申请商品经营数量匹配的商品管理能力及供货能力承诺书,并同步提供近三个月内在主流电商平台或政府采购电子卖场有成交订单的商品清单,申请的商品经营数量需与清单相匹配,以上材料需盖章扫描后发至邮箱(huicaiyun@126.com)。如存在伪造、变造申请材料,被社会公众举报并查实或商城管理部门检查发现问题的,商城管理部门将对已上架的商品进行下架处理,并清退有关供应商。
4.未在主流电商平台或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经营的供应商,申请增加的商品数量超过500个的,原则上暂不予以批准,待“徽采云”电子卖场上线运行三个月后,经供应商申请,商城管理部门视店铺经营情况适当增加。
5.已上架的商品180天内没有发生交易的,将作下架处理。
6.安徽省财政厅将于7月份对“徽采云”电子卖场供应商入驻和商品上架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徽采云”电子卖场有关管理规定的行为予以处理处罚。
安徽省财政厅
202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