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
现将《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南(试行)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38号,以下简称《指南》)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指南》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南(试行)的通知.pdf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10月9日
正文内容下载: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南(试行)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