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财政补贴政策合规性审核的通知
来源:
铜陵市财政局
时间:
2020-05-06 15:10
铜陵市财政局文件
财税〔2020〕2号
关于规范财政补贴政策合规性审核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合法性审核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铜政办〔2019〕19号)要求,对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及重大决策事项,市财政局要严把财政政策关,履行财政承受能力、物有所值审核职能,严格财政补贴政策合规性审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范围
凡起草、报请市政府印发规范性文件或作出重大决策时,涉及需市财政承担的各类财政补贴,市财政局将对财政补贴政策合规性进行审核。
二、审核流程
规范性文件或重大决策事项起草承办部门(单位)应向市财政局提供以下材料:
(一)规范性文件或重大决策事项起草说明;
(二)规范性文件或重大决策事项制定依据;
(三)财政补贴政策预算绩效申报表(见附件);
(四)其他与财政补贴政策有关的信息材料。
市财政局对报送材料完备性进行审核,对材料不完备和不规范的,退回起草、承办部门(单位)重新上报或者要求起草、承办部门(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材料,对符合报送要求的,进行合规性审核,并出具合规性审核意见。财政补贴政策合规性审核一般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重大决策事项合规性审核一般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特殊情况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三、审核要求
起草、承办部门(单位)提交市政府集体审议前,需经市财政局进行财政补贴政策合规性审核。不能以征求意见、会签、参加审议等方式代替财政补贴政策合规性审核。未采纳财政补贴政策合规性审核意见导致规范性文件或重大决策违规,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纪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附件:财政补贴政策预算绩效申报表
2020年3月2日
附件:
财政补贴政策预算绩效申报表
(XXX年度)
基本情况 | 申报单位(盖章) | 主管部门 | ||||||||
名称 | ||||||||||
实施单位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起止时间 | ||||||||||
立项依据和概况 | 立项依据: 概况: | |||||||||
资金情况 | 资金(万元) | 资金总额 | ||||||||
其中:公共财政预算安排 | ||||||||||
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 | ||||||||||
自有资金安排 | ||||||||||
其他资金安排 | ||||||||||
支出明细 预算(万元) | 1、 | |||||||||
2、 | ||||||||||
3、 | ||||||||||
...... | ||||||||||
绩效情况 | 预期目标 | 中长期目标 | ||||||||
年度目标 | ||||||||||
年度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绩效标准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
质量指标 | ||||||||||
时效指标 | ||||||||||
成本指标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
社会效益指标 | ||||||||||
生态效益指标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 |||||||||
填报人: 单位负责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