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铜陵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2年版)的通知

栏目: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2021-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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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铜陵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铜陵市2020-2021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财购〔2020〕4号)同时废止。

铜陵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铜陵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2年版)的通知

  • 来源:

  • 铜陵市财政局

  • 时间:

  • 2021-08-20 15:56

 

 

铜陵市财政局文件

 

 

财购〔202115

 

铜陵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铜陵市政府集中采购

目录及标准(2022年版)的通知

 

市直各部门、单位,县(区)财政局、政府集中采购机构:

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做好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2年版)的通知》(皖财购〔2021672号)有关规定,制定了《铜陵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2年版)》,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市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下简称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类项目,必须执行政府采购制度。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视同财政性资金。

二、采购人应根据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规定,编制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并严格按照批复后的政府采购预算执行。

三、采购人根据《铜陵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目录》,购买服务目录内的项目,凡适合政府采购的,原则上要纳入政府采购预算,实行集中或分散采购,以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等方式确定承接主体。

四、采购人采购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必须依法实行集中采购,由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采购人采购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但采购金额在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应当依法实行分散采购。分散采购项目,采购人可以依法自行采购,也可以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

五、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根据政府采购政策、采购预算、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产品,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要按照国家及省有关规定实行审核管理。采购人应当通过制定采购需求标准、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绿色、环保产品和绿色固体废弃综合利用产品、再生资源产品,在同质同价下优先采购本地产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六、采购人应加强采购意向公开管理。自202211日起,市、县(区)各级预算单位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按规定全面开展采购意向公开。采购意向公开时间应当尽量提前,原则上不得晚于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公开采购意向。

七、铜陵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2年版)由市财政局负责解释,如因国家、省政策调整,需要修改、补充的,由市财政局另行通知。

八、本通知自202211日起执行,铜陵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铜陵市20202021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财购〔20204号)同时废止。

 

附件:铜陵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2年版)

 

 

 

                             2021810

 

 

 

 

 

 

 

 

 

 

 

 

 

 

 

 

 

 

 

 

 

 

 

 

 

 

 

信息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铜陵市财政局办公室                      2021813日印发

附件

 

铜陵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2年版)

 

一、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

以下项目必须按规定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

序号

品目

编码

适用范围

备注

货物类

除车辆、网上商城采购外,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满30万元


1

服务器

A02010103



2

台式计算机

A02010104


网上商城

3

便携式计算机

A02010105


网上商城

4

喷墨打印机

A0201060101


网上商城

5

激光打印机

A0201060102


网上商城

6

针式打印机

A0201060104


网上商城

7

液晶显示器

A0201060401


网上商城

8

扫描仪

A0201060901


网上商城

9

基础软件

A02010801


其中操作系统、办公软件实行网上商城采购

10

信息安全软件

A02010805


其中杀毒软件实行网上商城采购

11

复印机

A020201


网上商城

12

投影仪

A020202


网上商城

13

多功能一体机

A020204


网上商城

14

LED显示屏

A020207



15

触控一体机

A020208



16

碎纸机

A02021101


网上商城

17

乘用车

A020305


含新能源汽车、不含装车,协议供货

18

客车

A020306


含新能源汽车、不含装车,协议供货

19

专用车辆

A020307



20

电梯

A02051228


与工程建设无关的电梯

21

不间断电源(UPS)

A02061504



22

空调机

A0206180203


网上商城

23

家具用具

A06



24

复印纸

A090101


网上商城

25

计算机网络设备 

A020102



26

被服装具

A0703



27

图书

A0501


包括中小学免费教课书、馆藏图书等,不含邮局订阅的报纸、期刊

服务类

除定点采购外,单项采购预算满30万元


28

信息技术服务

C02



29

互联网接入服务

C030102



30

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C050301


定点采购

31

车辆加油服务

C050302


定点采购

32

印刷服务

C081401


本单位文印部门不能承担的票据、证书、期刊、资料汇编、信封等印刷业务(不包括出版服务)

33

物业管理服务

C1204



34

机动车保险服务

C15040201


定点采购

35

云计算服务




36

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C0403


车辆租赁实行定点采购

37

展览服务

C0602



38

审计服务

C0803



39

资产及其他评估服务

C0805



注:①表中所列项目不包括高校、科研机构所采购的科研仪器设备;②以上集中采购目录,各县(区)遵照执行;③表中所列品目及编码主要参照《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的有关内容;④表中备注网上商城、定点采购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应当委托集采机构办理采购事宜。

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

(区)货物、服务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为30万元不含30万元;工程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为60万元不含60万元

除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外,各单位自行采购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执行。

三、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单项采购预算达到400万元的,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四、对相关问题的说明

(一)分散采购项目实施

对分散采购项目,内控制度完善的采购人可以自行组织开展采购活动,也可以根据国家和本省相关规定,择优委托具备相应专业能力的采购代理机构采购。

(二)涉密采购项目实施

经定密机关或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涉密项目,按照《财政部国家保密局关于印发<涉密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939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三)车辆协议供货采购

安徽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负责省级车辆协议供货采购实施。市、县(区)可直接使用省级采购结果,在满足本地化服务的前提下,与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也可自行开展协议供货采购。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在协议供货的基础上实行网上商城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