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所接市商务局《关于开展铜陵市2013年度典当企业年审(初审)工作的通知》,该局报省商务厅确认,委托铜陵东方会计师事务所等三家会计师事务所对铜陵市典当企业2013年度经营情况进行专项审计,按要求提供专项审计报告。通知要求,审计工作于2月28日前结束。
铜陵东方会计师事务所
201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