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准予谭雪利等11人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的决定 |
皖注协〔2021〕39号 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令第99号),经审查,谭雪利等11人符合注册条件,现决定准予其注册为注册会计师。名单如下: 1.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徽分所 谭雪利 2.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徽分所 毛田利 叶爽文 周敬文 3.合肥宝成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胡正盈 4.铜陵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李正明 5.安徽众信会计师事务所 孟令香 6.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徽分所 吴婷 7.安徽智邦会计师事务所 杨林 8.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徽分所 张鑫亚 9.安徽安平达会计师事务所 梁建
安徽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1年9月9日
抄送:财政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安徽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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