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4年铜陵市“徽动消费 乐购铜陵”第一批消费券发放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栏目:社会新闻 发布时间:2024-06-04 浏览量: 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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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4年铜陵市“徽动消费 乐购铜陵”第一批消费券发放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04 10:56 来源:铜陵市商务局 浏览次数:371 字体:[  ]

 

 

 

 

 

流通组20242

 

关于印发2024年铜陵市“徽动消费 乐购铜陵”第一批消费券发放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计划安排,现将《2024年铜陵市“徽动消费 乐购铜陵”第一批消费券发放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24年6月3


2024年铜陵市徽动消费 乐购铜陵

第一批消费券发放活动实施方案

 

一、消费券额度及种类

本轮消费券总额度1220万元,其中汽车消费券(含以旧换新)1100万元(政府出资500万元,企业配套600万元);家电(家居、消费电子,含以旧换新消费券120万元(政府出资100万元,银行配资20万元)。

二、时间安排

1.汽车(含以旧换新)消费券。汽车消费券发放、使用起止时间为20246月5日至6月30日每天上午10点、下午2点通过微信小程序“工银e生活”定时发放,个人登陆“工银e生活”经实名认证后领取,每人每天限领一张,当日领取限当日使用,过期需重新申领,到期或用完为止

2.家电(家居、消费电子,含以旧换新)消费券。家电消费券发放、使用时间为2024年6月5日至6月18日,6月5日、10日、15日上午10点、下午2点通过微信小程序“工银e生活”定时发放,个人登陆“工银e生活”经实名认证后领取,每人限领并使用1张,家电消费券使用有效期3天,过期需重新申领,到期或用完为止。

三、活动报名

有意愿参与的汽车、家电(家居、消费电子)销售企业通过县商务部门报名,县商务部门审核后报市商务局备案。

四、补贴对象

限在参与本次活动的汽车、家电企业购置家用家电(家居、消费电子)和家用新车的消费者使用。

五、使用标准

消费券发放采用线上抢券模式,家电、家居、商超零售、住宿餐饮等通用消费券各面额券种每个账号限领并使用1张,券种使用有效期3天,过期需重新申领,到期或用完为止。汽车消费券(以旧换新消费券)每个账户每天限领1张,当日领取当日使用,过期需重新申领,到期或用完为止。

(一)汽车(含以旧换新)消费券

汽车消费券主要包括燃油车新购券、新能源汽车新购券和以旧换新新能源汽车券,三个券种不可叠加使用。

1.燃油车新购券使用标准:

车价5万元(不含)以下可使用500元燃油车新购券1张;

车价5万元(含)至10万元(不含)可使用1000元燃油车新购券1张;

车价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可使用3000元燃油车新购券1张;

车价20万元(含)至50万元(不含)可使用5000元燃油车新购券1张;

车价50万元(含)以上可使用7000元燃油车新购券1张。

车企比照政府消费券标准分别按1500元、2000元、4000元、6000元、8000元给予补贴(含不低于同等价值礼包)。

2.新能源汽车新购券使用标准:

车价5万元(不含)以下可使用1000元新能源汽车新购券1张;

车价5万元(含)至10万元(不含)可使用1500元新能源汽车新购券1张;

车价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可使用3500元新能源汽车新购券1张;

车价20万元(含)至50万元(不含)可使用5500元新能源汽车新购券1张;

车价50万元(含)以上可使用7500元新能源车新购券1张。

车企比照政府消费券标准分别按2000元、2500元、4500元、6500元、8500元给予补贴(含不低于同等价值礼包)。

3.以旧换新新能源汽车券使用标准:

出售或报废个人现有乘用车,同时购买新能源汽车,车价5万元(不含)以下可使用1500元以旧换新新能源汽车券1张;

出售或报废个人现有乘用车,同时购买新能源汽车,车价5万元(含)至10万元(不含)可使用2000元以旧换新新能源汽车券1张;

出售或报废个人现有乘用车,同时购买新能源汽车,车价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可使用4000元以旧换新新能源汽车券1张;

出售或报废个人现有乘用车,同时购买新能源汽车,车价20万元(含)至50万元(不含)可使用6000元以旧换新新能源汽车券1张;

出售或报废个人现有乘用车,同时购买新能源汽车,车价50万元(含)以上可使用8000元以旧换新新能源汽车券1张。

车企比照政府消费券标准分别按2500元、3000元、5000元、7000元、9000元给予补贴(含不低于同等价值礼包)。

(二)家电(家居、消费电子,含以旧换新)消费券

新购补贴商品表

绿色节电产品

中国能效标识为1级、2级的电冰箱、冰柜、洗衣机、家用空调(含嵌入式)、家用中央空调、热水器(含壁挂炉、小厨宝)、吸油烟机、家用燃气灶(含家用集成灶)

绿色节水产品

中国水效标识1级的洗碗机、净水器

智能家电(家居)产品

干衣机、电视机(含激光电视)、家用投影仪、蒸烤箱、微波炉、家用消毒柜、洗地机、扫地机器人、智能马桶盖、空气净化器、智能门锁、跑步机

消费类电子产品

手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显示器、台式电脑、打印机、无人机、智能手表、手环、数码相机

家电(家居、消费电子)新购券分为100元、200元、300元、500元和800元5种额度(含工商银行对应配发20元、40元、60元、100元160元平台优惠券),购买上述商品可使用。家电(家居、消费电子)以旧换新券分为20元、40元、60元、100元和160元5种额度,购买空调、冰箱(冰柜)、电视、洗衣机四大类家电并以旧换新的,可叠加使用1张以旧换新消费券。

单张发票累计满1000元(含),可使用1张100元消费券。购买空调、冰箱、电视、洗衣机四大类家电并以旧换新的,可使用1张以旧换新消费券20元。

单张发票累计满2000元(含),可使用一张200元消费券。购买空调、冰箱、电视、洗衣机四大类家电并以旧换新的,可使用1张以旧换新消费券40元。

单张发票累计满3000元(含),可使用一张300元消费券。购买空调、冰箱、电视、洗衣机四大类家电并以旧换新的,可使用1张以旧换新消费券60元。

单张发票累计满5000元(含),可使用一张500元消费券。购买空调、冰箱、电视、洗衣机四大类家电并以旧换新的,可使用1张以旧换新消费券100元。

单张发票累计满8000元(含),可使用一张800元消费券。购买空调、冰箱、电视、洗衣机四大类家电并以旧换新的,可使用1张以旧换新消费券160元。

家电(家居、消费电子,含以旧换新)消费券线上领取、线下实体门店消费,一次性使用,不找零、不重复使用;每笔消费限用1张消费券,可叠加享受平台和商户其它优惠活动;消费券实名抢券、实名使用,不得倒卖;消费券须在公布时间内使用,过期作废。在有效期内使用消费券的订单发生全额退款时,消费券可再次使用,退款后的消费券有效期不变。如超出有效期或有效期内订单部分退款,消费券无法再次使用。

(三)购房联动消费补贴

消费者5月23日后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的,在消费券发放期间购买个人家用车、家电(家居、消费电子)或以旧换新时无须抢领消费券,可按上述对应标准直接享受补贴。

六、申报流程

1.新购汽车消费券:消费者核销汽车消费券时需向所在购车企业提供:购车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消费券核销截图以及身份证等有效核销证明。

2.以旧换新新能源汽车券:报废并参与以旧换新的消费者还需提供报废旧车提供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书;出售旧车并参与以旧换新的消费者还需提供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发票卖方与新车购车人一致)和机动车登记证书(首页和过户页)。

3.家电(家居、消费电子,含以旧换新)消费券:参与活动的销售单位核销时需向第三方审计机构提供消费者姓名及联系方式、交易记录;参与以旧换新的企业还需提供与回收企业的合作协议以及回收企业提供的废旧家电回收凭证。

4.第三方审计机构对第三方发放平台材料开展审计。

5.补贴资金由商家先行垫付,待第三方审计完成后拨付至各商家。

、任务分工

(一)县区政府、铜陵经开区管委会:积极动员组织辖区内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申报参加此次活动,对申报单位进行审核负责处理属地企业消费券核销问题负责筹措本辖区消费券发放资金。

(二)市商务局:会同市有关部门制定活动方案,指导平台细化消费券发放使用具体方案建立全市参与活动企业名录库督促平台及时处理有关消费券使用问题。

(三)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负责组织铜陵日报社、铜陵广播电视台等单位进行活动宣传,开展舆论风险评估,扩大消费券申领和使用的知晓度,引导市民积极参与促消费系列活动。 

(四)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维护消费券使用秩序,及时处理消费券投诉问题

市公安局负责消费券发放平台监测并查处违规经营和倒卖消费券等行为,防止补贴资金被恶意套取。

)市财政局:负责消费券专项资金以及消费券宣传的筹措和拨付,负责拨付第三方审计机构专项审计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