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注协约谈会计师事务所提示频繁变更审计机构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风险防范

栏目:行业新闻 发布时间:2024-04-16 浏览量: 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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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注协约谈会计师事务所 提示频繁变更审计机构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风险防范

2024-04-16 09:37

近日,中注协向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发出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约谈函,提示频繁变更审计机构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风险,并要求会计师事务所说明新承接的上市公司客户2023年年报审计开展情况。

日常监管中,中注协发现少数上市公司频繁更换审计机构。其中,有的上市公司频繁更换不同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有的上市公司在同一年度数次更换审计机构。个别会计师事务所存在集中承接频繁变更审计机构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的情况。中注协提示相关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在执行相关审计业务时,应重点关注以下方面:

一是加强质量管理。会计师事务所要分派具有符合独立性要求和专业胜任能力的审计团队,确保执行业务必要的时间和资源;项目合伙人要充分、适当地参与审计项目全过程,指导、监督并复核项目组成员工作;严格实施项目质量复核,由具有足够经验和能力的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对项目组的重大事项和重大判断作出进一步判断。

二是重视前后任注册会计师沟通。注册会计师应当与前任注册会计师就上市公司管理层诚信情况,前任注册会计师与管理层在重大会计、审计等问题上存在的意见分歧,前任注册会计师向被审计单位治理层通报的管理层舞弊、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以及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等事项进行沟通;充分了解被审计单位以前年度审计情况,尤其应关注其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真正原因,是否存在重大分歧事项或购买审计意见的意图。

三是保持职业怀疑。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应落实风险导向审计理念,保持职业怀疑,考虑管理层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的可能性,充分识别和评估可能存在的重大错报风险,增加有针对性的审计程序及其实施的不可预见性;关注相关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一贯性,尤其应关注是否存在通过滥用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操纵利润等;审慎评价审计证据,全面分析评价审计证据的充分性与适当性,关注可能存在相互矛盾的审计证据和带有偏向的审计证据;如果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或获取的新信息,与注册会计师之前作出评估所依据的审计证据不一致,注册会计师应当修正风险评估结果,并相应修改原计划实施的进一步审计程序。

四是关注前期非标审计意见对本期的影响。注册会计师应当评估以前年度对财务报表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的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的影响及考虑在审计报告中进行适当反映,并确定期初余额是否存在对本期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的错报;如相关事项的影响仍未消除,综合相关因素考虑其对本期审计意见的影响,发表恰当的审计意见;对于前期内部控制的非标意见,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其实施意见的规定,评价发现的重大缺陷是否在基准日之前得到整改,整改后的内部控制是否在基准日之前运行足够长的期间,恰当发表内控审计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