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03 15:31
2024年4月3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情况快报(第三期),全文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报告总体情况
2024年3月25日-4月2日,45家事务所共为839家上市公司出具了财务报表审计报告(详见附表1),其中,沪市主板345家,深市主板259家,创业板121家,科创板89家,北交所25家。从审计报告意见类型看,838家上市公司被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其中6家被出具带持续经营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1家被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截至2024年4月2日,46家事务所共为1174家上市公司出具了财务报表审计报告(详见附表2),其中,沪市主板478家,深市主板351家,创业板180家,科创板114家,北交所51家。从审计报告意见类型看,1173家上市公司均被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其中7家被出具带持续经营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1家被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2024年3月25日-4月2日,44家事务所共为694家上市公司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附表3),其中,沪市主板344家,深市主板259家,创业板9家,科创板82家。从审计报告意见类型看,694家上市公司均被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其中2家被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截至2024年4月2日,46家事务所共为951家上市公司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附表4),其中,沪市主板477家,深市主板351家,创业板17家,科创板104家,北交所2家。从审计报告意见类型看,951家上市公司均被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其中2家被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二、出具带持续经营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情况
正源股份。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带持续经营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内容如下: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六、35所述,正源股份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2,505.27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96,177.21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金融债务合计181,415.67万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28,748.12万元。正源股份公司报告期内诉讼较多,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持续下滑等情形,这些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正源股份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新城控股。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带持续经营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内容如下:
我们提请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二(1)所述,自2023年起至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受国内房地产市场下行的影响,新城控股房地产物业销售回款和预售业绩出现同比下滑。于2023年12月31日,新城控股流动负债超出流动资产为人民币17,792,685,982元;同日,新城控股流动负债中包括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和其他流动负债中相关的有息负债余额共计为人民币21,236,622,664元。新城控股于2023年12月31日的货币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8,971,301,140元,其中包括受限资金人民币6,149,662,374元。上述事项,连同财务报表附注二(1)所述的其他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新城控股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本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ST易购。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带持续经营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内容如下:
我们提请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二(1)所述,苏宁易购2023年度营业收入较2022年度下降约人民币87.47亿元,于2023年度合并净亏损为人民币42.77亿元。于2023年12月31日,苏宁易购的流动负债超出流动资产为人民币430.14亿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仅为人民币38.15亿元。自2021年以来,苏宁易购由于未能履行若干银行借款协议中的约定条款而触发了部分银行借款合同中的违约及交叉违约或提前还款条款(以下合称“违约及提前还款事项”)。于2023年12月31日,该等违约及提前还款事项导致相关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有权要求苏宁易购提前偿还共计人民币191.38亿元的银行借款本金及利息。此外,于2023年12月31日,苏宁易购部分应付款项共约人民币329.44亿元亦已逾期未支付。上述事项,连同财务报表附注二(1)所述的其他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苏宁易购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本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ST墨龙。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带持续经营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内容如下: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山东墨龙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67亿元人民币,截止2023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4.24亿,资产负债率为88.41%,一年内需要偿付的有息负债约16.79亿元人民币,部分债务处于逾期状态,部分债权人已提起诉讼,导致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部分资产被查封。针对这些情况,公司已采取如本节财务报告四、2所述的改善措施。这些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山东墨龙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ST金时。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带持续经营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内容如下: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2所述,公司报告期失去主要客户,业绩下滑,2023年度营业收入较2022年度减少81.63%;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4,457.14万元;公司未来一年仍面临较大的业绩下滑风险。上述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金时科技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ST天山。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带持续经营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内容如下:
如财务报表附注二、2所述,天山生物公司2023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亏损2,200.16万元,累计亏损42,234.06万元,且于2023年12月31日,天山生物公司流动负债高于流动资产11,861.03万元,流动负债中银行借款8,304.16万元、非金融机构借款9,093.91万元。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天山生物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强调事项内容如下: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一、2和十三、1所述,2023年4月7日,大象广告有限责任公司原实际控制人陈德宏涉嫌合同诈骗案经(2021)新刑终143号《刑事裁定书》终审裁定,被告单位大象广告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大象广告有限责任公司)、被告人陈德宏、陈万科犯合同诈骗罪,分别判处罚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及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等刑罚,追缴被告人陈德宏名下的天山生物公司的股票37,279,083股、被告单位大象广告股份有限公司35名股东与天山生物公司签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而取得的天山生物公司的股票78,345,524股,返还被害单位天山生物公司。天山生物公司对2018年度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大象广告有限责任公司96.21%股权的会计处理进行追溯调整。截至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陈德宏名下的天山生物公司股票37,279,083股、大象广告股份有限公司35名股东与公司签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而取得的天山生物公司股票78,345,524股尚未完成追缴及返还天山生物公司,相关执行款项尚未到账。天山生物公司对尚未追缴及返还的股份将根据案件执行的后续进展情况予以相应处理。
三、出具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情况
*ST汉马。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内容如下:
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不确定性。
如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持续经营所述,截至2023年12月31日,汉马科技资产负债率为109.54%,流动负债高于流动资产287,423.54万元,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96,268.8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为-81,458.03万元,公司偿债能力弱,存在较大的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四、(二)所述,2024年2月23日,汉马科技收到马鞍山市中院出具的(2024)皖05破申21号及(2024)皖05破申21号之一《决定书》;2024年3月1日,汉马科技全资子公司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安徽星马专用汽车有限公司、安徽福马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福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芜湖福马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收到马鞍山市中院出具的(2024)皖05破申22-26号《决定书》;汉马科技及其五家全资子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截至报告出具日,尚未提供各方认可的重整方案,存在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
以上情况表明汉马科技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汉马科技已在上述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了可能导致对其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主要情况或事项,并说明了为改善经营状况拟采取的措施。我们认为,上述事项或情况的后续措施执行以及能否进入法定重整程序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汉马科技的持续经营能力仍存有重大不确定性。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汉马科技,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保留意见提供了基础。
四、上市公司审计机构变更总体情况
截至2024年4月2日,共有55家事务所向中注协报备了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变更信息,涉及上市公司526家。后任事务所未及时报备变更信息的有42家,前任事务所未及时报备变更信息的有24家,前后任事务所均已报备变更信息的有460家(详见附表5)。对于变更原因,经梳理分析,主要包括:有220家表示,是因上市公司业务发展或审计需要;有110家表示,是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轮换;有94家表示,是前任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年限较长或聘期届满;有79家表示,是原审计团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截至2024年4月2日,共有50家事务所向中注协报备了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含内部控制鉴证)机构变更信息,涉及上市公司447家(详见附表6)。后任事务所未及时报备变更信息的有51家,前任事务所未及时报备变更信息的有35家,前后任事务所均已报备变更信息的有361家。
附表:
1.上市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情况明细表(2024年3月25日-4月2日)
2.事务所出具上市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汇总表(截至2024年4月2日)
3.上市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情况明细表(2024年3月25日-4月2日)
4.事务所出具上市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汇总表(截至2024年4月2日)
5.上市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变更情况明细表(截至2024年4月2日)
6.上市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含内部控制鉴证)机构变更情况明细表(截至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