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
截至2022年底(下同),全省国有企业资产总额88808.9亿元,其中:省级21925.7亿元、市县66883.2亿元;负债总额51866.0亿元,其中:省级12565.5亿元、市县39300.5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36942.9亿元,其中:省级9360.2亿元、市县27582.7亿元。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全省国有金融企业资产总额37763.0亿元,其中:省级19643.6亿元、市县18119.4亿元;负债总额33203.5亿元,其中:省级17173.1亿元、市县16030.4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4559.5亿元,其中:省级2470.5亿元、市县2089.0亿元。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全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16361.3亿元,其中:省级1735.4亿元、市县14625.9亿元;负债总额2610.4亿元,其中:省级576.4亿元、市县2034.0亿元;净资产总额13750.9亿元,其中:省级1159.0亿元、市县12591.9亿元。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截至2022年末,全省国有土地219.05万公顷,其中:国有建设用地70.05万公顷、国有耕地21.61万公顷、国有园地2.06万公顷、国有林地39.72万公顷、国有草地1.71万公顷、国有湿地3.20万公顷。全省水资源总量545.19亿立方米。
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
一是坚持把高质量发展摆在首位,勇当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力军”。经济运行保持稳健,省国资委监管的省属企业(以下简称“省属企业”)营业总收入、净利润分别居全国第7、第5,海螺集团、铜陵有色连续4年进入世界500强,6户省属企业进入中国500强。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监管的省属文化企业(以下简称“省属文化企业”)综合实力位居全国第一方阵,时代出版传媒公司首次入选全国文化企业30强,新华发行集团14次入选全国文化企业30强。有效投资持续扩大,引江济淮工程历时6年建设实现试通水通航,交控集团7个高速公路项目建成通车,机场集团新桥机场T2航站楼全面开工。举办我省与中央企业合作发展座谈会,超额完成央企合作目标任务。国企社会贡献有力彰显,全省国资监管企业积极为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房租,助力做好稳就业工作。省属文化企业推出图书《桦皮船》、电视剧《觉醒年代》等一批精品力作,先后荣获“五个一工程”奖等全国性奖项。持续推进“两非”(非主业、非优势业务)“两资”(低效资产、无效资产)清退处置工作。
二是全面完成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明显成效。我省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获评A级等次,居全国第8位,4项改革实践入选全国典型案例。省属企业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积极推进,军工集团与中国兵装战略重组取得重要成果,通航集团、数字安徽公司组建运营。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不断完善,省属企业集团及符合条件的子企业实现董事会应建尽建并建立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的管理制度。三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省属企业集团及子企业经理层成员实行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省委宣传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出台推动国有文化企业改革创新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省属文化企业外部董事管理办法(试行),新华发行集团职业经理人制度改革试点入选新时代文化改革发展案例选编。
三是大力实施创新强企战略,产业转型升级迈出坚实步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取得积极进展,省属企业37项科创成果荣获省科学技术奖。出台《推动省属企业布局新兴产业行动计划(2022—2025年)》,实施新材料产业强基、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提质、高端装备产业升级、数字经济产业培育、绿色环保产业壮大“五项工程”,新兴产业投资大幅增长,一批重点项目建成投产。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取得实效,海螺集团荣获第七届中国工业大奖。
四是强化系统思维和整体推进,国有资产资本化证券化实现良好开局。混合所有制改革稳妥推进,首次成功举办全省国有企业混改项目推介会。上市挂牌和直接融资成效明显,全年直接融资超千亿元,交控集团成功发行目前国内规模最大的公募REITs项目。组建运营新兴产业发展基金、产业转型升级基金、碳中和基金、工业互联网基金、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基金、混合所有制改革基金、战略投资基金7支省级国资股权投资基金。成功设立总规模超过55亿元的安徽文化和数字创意产业投资基金。完成交控集团、能源集团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
五是切实加强和改进监管方式,国资监管效能持续提升。经营业绩考核的激励约束作用不断强化,出台《调整完善省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的若干政策》。授权放权力度进一步加大,发布《安徽省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2022年版)》。“三位一体”监管持续加强,强化对企业重大决策、投资、担保、招投标的监督检查,狠抓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开展省属企业“合规管理建设年”活动,推动省属企业设立合规管理委员会,守住不发生重大风险的底线。指导省属文化企业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应急处置机制,常态化开展风险隐患排查,确保企业健康安全可持续发展。
六是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高质量发展。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压紧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出台《省国资委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省属企业全面从严治党重点任务清单》,推行党建考核结果与经营业绩考核和绩效薪酬“双挂钩”。深入开展巡视审计整改和“三个全面”专项行动。不断夯实党建基层基础,省属文化企业“两委”换届全面完成。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省属企业政治生态总体向上向好。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一是压实工作责任,加快国有金融改革。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拟定《省财政厅履行省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方案》,设立安徽省国有金融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开展股权董事实质化管理,向2家省级担保机构派驻国有股权董事,代表省财政厅履行出资人职责。
二是加强财金联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坚持把政府性融资担保作为缓解小微、“三农”融资难、融资贵的重要途径。建立“4321”新型政银担合作机制,市县担保机构、省级再担保、合作银行、市县财政分别按照4:3:2:1的比例承担相应风险责任。设立企业上市奖补资金,支持企业减轻上市融资成本负担。
三是强化制度建设,规范国有资本管理。加强金融财务管理和制度供给,构筑起全生命周期、全范围覆盖制度体系。开展国有金融资本产权登记,明晰金融企业国有资本占有、使用、变动情况,摸清国有金融资本“家底”。规范产权转让和资产交易,做好相关金融企业股权转让监管工作。
四是防范化解风险,助推金融稳健运行。指导徽商银行制定系统治理方案,优化股权降不良,主要指标居全国城商行前列。督促省担保集团落实高质量发展方案,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年末在保余额居全国第一。拓宽银行资本补充渠道,摸排全省农商行潜在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一是发挥资产效能,支持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累计为2.6万户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房屋租金7亿元,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464所,新扩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318所,教育部门资产保障水平不断提升。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全省全覆盖,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2.62平方米,文化体育行业资产效能持续发挥。加大公共卫生资产保障力度,为群众享受更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创造良好条件。促进交通水利事业发展,发挥资产服务保障作用。
二是加强统筹管理,促进国有资产盘活增效。推进资产节约高效利用,印发《关于进一步厉行节约坚持过紧日子的若干举措》。加大低效闲置资产盘活力度,开展行政事业单位低效闲置资产清查处理工作,综合运用无偿划转、出租、出售、优化自用等方式提高资产盘活效益。搭建网上政府公物仓平台,试点推进跨部门、跨地区、跨级次资产调剂,我省政府公物仓被列为全国创新试点。推进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共用试点工作,首批7家试点高校院所1126台设备纳入范围,并推动向社会开放共享,支持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提升国有资产使用效益。
三是持续夯实基础,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效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编报工作连续8次获财政部通报表扬。完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体系,修订出台《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放管服”改革的通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等各类资产管理,组织开展全省市政基础设施资产管理情况调研,进一步摸清资产底数。持续推进解决国有资产管理历史遗留问题,建立“每月调度、双月通报、按季报告”工作机制,推动问题分类施策化解。
四是完善监督机制,推动国有资产规范管理。全面推进资产管理融入预算管理一体化,实现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会计核算、部门决算和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等系统贯通融合,提升资产管理精细化水平。依托资产管理系统建立资产交易平台,推动资产出租、处置等公开交易事项一网通办。开展财经秩序资产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分类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逐一整改销号,推动资产领域有关问题整改到位。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一是夯实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基础。加快统一调查监测体系建设。出台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构建实施方案,推动建立全省统一调查监测评价制度。稳妥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编制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操作指引和成果审查及验收办法。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
二是坚持生态优先和绿色低碳发展。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完成“三区三线”划定工作。加强自然资源资产保护管护。印发《安徽省“十四五”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安徽省林业保护发展“十四五”规划》《安徽省“十四五”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严格保护耕地资源。出台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若干措施,建立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加强纪法衔接、行刑衔接。大力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获批全国首个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试点省。开展批而未供、闲置和工业低效土地全域治理攻坚行动。积极推进国有企业存量划拨土地处置盘活利用。加快生态保护修复。出台《安徽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若干措施》《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林业发展若干措施》。
三是促进自然资源资产高效配置。推进实施“用地清单制”和“标准地”,提升土地资产供应质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储备土地管理的通知,规范储备土地资产管理。出台规范矿业权竞争性出让构建协同监督管理长效机制的意见,全面规范矿业权竞争性出让行为。加强省地勘基金项目管理,保障能源资源安全供应。
四是加强自然资源监管。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修订《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并施行。出台《安徽省林长制条例》,修订《安徽省林权管理条例》,推动出台《安徽省自然保护区条例》,建立“林长+检察长”机制。强化自然资源执法。违法违规态势有效遏制,从严从实推进各项整治整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审计评价考核。出台《安徽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的实施意见》。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坚定不移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全力以赴稳增长促发展,推动省属企业提质扩量增效。启动实施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推动重点领域省属企业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加快培育建设世界一流企业。打造国有企业原创技术策源地,推动建设一批新型研发机构,助推一批创新成果产业化。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推动国有资本更多投向产业引领、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等领域。健全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系,加强穿透式和专业化监管,深化省属企业合规管理提升行动,切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全力做好巡视整改工作,引领保障省属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统筹推进金融国有资产发展和安全。深化省级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改革。根据财政部最新要求,稳步推进改革,完善省级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积极落实财政部门出资人职责。加强地方金融机构公司治理,持续深化徽商银行改革与系统治理,推进省担保集团高质量发展,支持重塑农商行及村镇银行公司治理体系。夯实地方金融监管工作基础,改进和加强省属国有金融企业“三重一大”事项管理,加强金融风险动态监测和地方金融机构财务运营分析,做好地方金融机构产权登记工作,落实绩效评价和国有资产管理报告制度。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配合探索建立地方金融风险防范化解机制,跟进做好专项债补充中小银行资本工作。积极参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综合治理,防范国有企事业单位“平台化”和地方财政金融风险。
(三)持续提升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效能。完善资产管理制度体系,修订我省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配套制度办法,健全资产管理长效机制。加强资产资源统筹管理,常态化推进低效闲置资产盘活利用,健全完善政府公物仓、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共用等机制,积极推动与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效率。加力提升资产管理效能,持续抓好国有资产管理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加快推进资产交易平台全省贯通,实现资产交易一网通办。探索推进数据资产管理试点和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工作。
(四)提高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质效。夯实粮食、能源资源安全基础。全面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把耕地保护作为刚性指标实行严格考核。实施新一轮战略性矿产找矿行动。编制实施“四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严格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全面实施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试点任务。推进矿产资源绿色勘查和绿色矿山建设,深入推动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深化自然资源统一调查,切实做好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持续深化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配置和管理制度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