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工作,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市财政局大力推动市直各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编制工作。
一是压实工作责任。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做好2023年铜陵市政府购买服务改革重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明确目录编制范围,突出购买项目的公共性和公益性,严禁将不属于政府职责范围的服务事项、工程和服务打包、融资行为、劳务派遣、变相用工等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二是明确购买主体。进一步明确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是各级国家机关,以及参照执行的党的机关、政协机关、民主党派机关、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使用行政编制的群团组织机关。市级76家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和职责分工,在《铜陵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统一框架下,完成部门指导性目录编制。
三是加强督促指导。针对各部门在目录编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多次电话会商、细心沟通指导,明确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规范格式、内容要求等,确保目录编制不错报、不漏报。
四是认真审核把关。建立市直相关单位、市财政业务科室和牵头科室的三重审核机制,按照“应编尽编、规范管理”的要求,逐一审核把关,进一步提高指导性目录的项目合理性和规范性。
五是着力目录运用。将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使用嵌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并应用于2024年及以后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市直各部门必须严格依据和使用编制的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非目录内项目,不得采购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