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五问五答”

栏目:行业新闻 发布时间:2023-09-06 浏览量: 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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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方案》五问五答

发布时间:2023-09-06 17:43来源:监督局浏览次数:23

    问:《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答:到2025年,构建起财政部门主责监督、有关部门依责监督、各单位内部监督、相关中介机构执业监督、行业协会自律监督的财会监督体系;构建高效衔接、运转有序的工作机制;财会监督制度更加完善,信息化水平明显提高,监督队伍素质不断提升,财经秩序更加有序规范,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问:《实施方案》的框架和重点举措有哪些?

  答:《实施方案》框架包括总体要求、进一步健全财会监督体系、完善财会监督工作机制、加大重点领域财会监督力度、保障措施等5个方面。主要涵盖健全体系、完善机制、重点监督三个块面19项重点举措。

  进一步健全财会监督体系。主要包括加强党对财会监督工作的领导,建立政府财会监督协调工作机制,依法开展主责监督,加强部门依责监督,强化单位内部监督,发挥中介机构执业监督作用,强化行业协会自律监督作用等。

  完善财会监督工作机制。主要包括构建财会监督主体横向协同工作机制,健全财会监督联合监管机制,健全完善财会监督上下联动机制,健全财会监督与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审计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统计监督的贯通协调机制,健全财会监督投诉举报、发现问题整改责任落实机制等。

  加大重点领域财会监督力度。主要包括保障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重点任务落实,加强财经纪律刚性约束,加强会计信息质量监督等。

   问:《实施方案》有哪些创新和亮点?

  答:突出党对财会监督工作的领导。《实施方案》明确各级党委要加强对财会监督工作的领导,保障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到位,根据需要听取财会监督工作专题汇报,研究解决财会监督有关问题,强化财会监督重大事项督查督办,推动财会监督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同时,将财会监督工作推进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

  建立政府财会监督协调工作机制。《实施方案》明确各级政府要建立财会监督协调工作机制。监督协调机制主要听取重大专项监督实施情况报告,讨论财会监督年度工作计划、重要制度办法和工作报告等,研究协调重大问题处置,加强对下级财会监督工作的督促和指导等。

  健全体系较为完备的财会监督工作机制。《实施方案》中明确健全完善财会监督的9项工作机制,横向上构建财会监督主体协同工作机制、健全财会监督联合监管机制、健全财会监督与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审计监督等其他监督的贯通协调机制等,纵向上健全财会监督上下联动机制,同时,健全财会监督投诉举报机制和财会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责任落实机制,形成体系较为完备的财会监督工作机制。

  细化部门依责监督的内容及职责。《实施方案》中对部门依责监督的内容及职责作了进一步的细化和明确。强调加强对所属单位预算执行的监督,硬化预算刚性约束,提高预算执行质效,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依法履行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强调加强对归口财务管理单位财务活动、会计行为的日常监督和指导,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规范账户管理,健全内部控制机制。

  体现重点领域财会监督的安徽特色。《实施方案》中明确把推动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作为财会监督工作的首要任务。同时,要求聚焦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创新型省份建设、保障改善民生等,加大对省委、省政府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的财会监督力度。

    问:推动《实施方案》的保障措施有哪些?

  答: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协同配合,细化各项政策措施。健全完善财政财务会计管理、资产管理、内部控制等制度,研究制定相关措施和办法。加强财会监督队伍建设,配备与财会监督职能任务相匹配的人员力量,加强财会监督人才培训教育,逐步建立财会监督人才培养体系。加强财会监督信息化建设。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处罚力度。完善监督结果公告公示制度。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营造财会监督工作良好环境。

    问:下一步贯彻落实《实施方案》有何举措?

  答:下一步,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构建“纵横贯通”工作机制。建立财会监督协调工作机制,构建财会监督主体协同工作机制、财会监督上下联动机制、财会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的贯通协调机制。

  加大重点领域财会监督力度。着力财会监督重点,保障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重点任务的落实;严肃财经纪律,聚焦贯彻落实减税降费、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加强“基层三保”、防范债务风险等,适时开展专项治理活动,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格处理处罚;加强会计信息质量监督,逐步扩大会计信息质量范围,加强对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金融企业等有关财务、会计行为的监督,持续提升会计信息质量;加强会计、评估类中介机构执业质量监督,每年按照不低于20%、10%的比例开展检查,净化行业执业环境,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加强财会监督信息化建设。深化“互联网+监督”,充分运用大数据和信息化手段,切实提升监管效能。探索将财会监督实质性嵌入财政预算管理全流程,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构建内控监督模块,加强财政数据智能化开发利用,对财政业务逐步实现自动控制、自动预警、自动分析及可视化展示。

  加强财会监督队伍建设。加强新时代财会监督的职能研究,推动配备与财会监督职能任务相匹配的人员力量;加强财会监督人才培训教育,逐步建立财会监督人才培养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