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3年我市市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范围
市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市区范围内招生,优先满足学校所在区学生入学需求,所在区招不满的,经市教体局批准可适当扩大招生范围,但不得跨市招生。
二、招生学校
市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包括正阳四季学校、外国语学校、铜都双语学校、英才学校(具体招生计划见附件)。枞阳县管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由枞阳县教体局根据省、市文件精神以及本地实际,另行制定招生办法。
三、招生条件
市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可招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少年:
1.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学校审批地范围。
2.房产。适龄儿童少年或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独立产权房产在学校审批地范围。
3.居住证。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学校审批地范围居住证。
4.学籍。适龄儿童少年小学在我市实际就读且学籍在学校审批地范围的,视为符合民办学校报名条件。
5.其他。其他符合公办学校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
四、招生程序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统一通过“安徽省中小学入学登记服务系统”电脑端(http://ahrx.ahjygl.gov.cn/portal)或手机APP端【皖事通—更多服务—教育考试—安徽省中小学入学登记服务系统—铜陵市市辖区—幼升小登记(民办)、小升初登记(民办)】,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实行网上报名。
(一)报名登记
1.网上报名。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独立产权房产、居住证或者小学学籍等在学校招生区域范围的,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为保证招生指标不浪费,1名学生只可选1所市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志愿,且不得同时报名市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和铜陵市京师实验学校。符合报名条件的显示报名成功,无需再进行线下资格审核。
2.线下报名。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或网上报名不成功的适龄儿童少年,可携带相关材料到意向学校进行报名,由报名学校指导并协助家长填报网络报名信息。
(二)招生录取
1.提前录取。
(1)直升生。民办一贯制学校直升生。
(2)政策优待人员子女。依据现有政策,符合特定条件的军人、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双招双引”人员子女等。
2.录取方式
(1)直接录取。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适龄儿童少年直接录取到所填报的招生学校,家长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录取结果。
(2)摇号或抽签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学校,以学校为主体通过认定的系统实施电脑摇号或抽签。现场工作由公证机构现场公证,党代表、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现场抽号,纪检监察部门、家长代表等现场监督,确保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录取名单及时向社会公布,家长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录取进度及结果。
(三)入学注册
网上报名系统录取信息是教育主管部门和各招生学校入学注册的依据。民办学校不得拒收已被录取的学生。适龄儿童少年被录取后不得改报其他学校,其他学校也不得录取已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的学生。
五、时间安排
7月3日-4日,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直升学生提前进行网上报名。
7月5日-10日,启动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一年级和七年级网上报名工作,学校与市教体局分别对报名信息进行初审和复核,学校同步接收线下补报名,所有线下报名信息均需填入报名系统。
7月11日-13日,公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情况以及需要参与摇号或抽签的学生信息;
7月13日-15日,报名人数超出招生计划的学校实行公开摇号抽签,如学校所在区报名学生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则在该区学生中实行公开摇号抽签;如学校所在区报名学生未满招生计划数,则剩余计划在符合条件的本区外学生中实行公开摇号抽签,录取结果同步公布。
7月16日-20日,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根据录取结果发放录取通知书,办理相关入学手续;未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的学生回原对口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简章、招生广告、招生方案等的监管,在我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办法发布后,通过媒体宣传、学校网站等方式向社会统一发布招生计划、招生简章、招生时间、招生方式等信息。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学校要切实做好“公民同招”、网上报名录取、民办学校审批地招生、摇号录取等政策宣传解读,点对点做好学生家长政策宣传工作,确保政策知晓率全覆盖。要加大网上报名系统使用培训力度,各学校要安排专人指导学生家长网上报名操作,设立专门咨询电话,耐心做好家长解释和指导工作。
(三)严格规范招生。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省、市有关招生规定,切实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严禁向社会公布未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查备案的招生简章、招生广告和自主招生方案,严禁虚假宣传、欺骗学生和家长。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
附件:2023年铜陵市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基本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