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落实疫情防控优化措施的通告
(第60号)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坚持第九版、落实二十条、执行新十条,最大限度保障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现就我市全面落实疫情防控优化措施通告如下:
一、优化核酸检测。不按行政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和高风险区域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其他人员“愿检尽检”。各县区合理设置一定数量的免费核酸采样点,继续提供便民检测服务。市民群众可根据自身需要,开展抗原检测。
二、优化交通出行。公路、铁路等交通场站和对外通道、服务区撤除全部查验服务点,不再对跨地区流动人员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外地来返铜人员不需要报备,不再开展“落地检”和“三天三检”。除养老院、福利院、医疗机构、托幼机构、中小学等特殊场所外,其他场所以及公共交通工具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
三、保障群众购药。市民到药店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药品时,不再需要实名登记信息。
四、调整隔离方式。对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一般采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收治。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密切接触者采取居家隔离,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乡镇、社区统筹做好居家隔离期间医疗服务、困难帮扶等工作,确保群众看病就医等外出渠道畅通。
五、加强医疗服务。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分时段预约诊疗,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为老人、儿童、孕产妇、残疾人等人群提供就医便利。对急危重症患者,医疗机构不得因无核酸检测结果拒诊或延误救治,可在进行紧急救治的同时进行核酸采样检测。
六、推进疫苗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能有效巩固人群免疫屏障,请符合条件的市民群众尽快接种,做到“应接尽接”。全社会力量参与动员60岁以上老年人接种,通过设立老年人接种绿色通道、临时接种点、流动接种车、上门服务等措施,优化接种服务。
七、保障社会运转。非高风险区不得限制人员流动,不得停工、停产、停业。将医务人员、公安、交通物流、商超、保供、水电气暖等保障基本医疗服务和社会正常运转人员纳入“白名单”管理,相关人员做好个人防护、疫苗接种和健康监测,尽力维护正常生产生活秩序。12345热线保持24小时畅通,及时解决群众涉疫问题和诉求。
八、做好个人防护。广大市民做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坚持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减少不必要聚集。各县区、企事业单位、社区(村)和社会各界同心协力,共同营造科学防治、群防群控的良好氛围。
以上措施自即日起实施,下一步将根据国家政策和疫情形势变化,持续优化调整相关防控措施。
铜陵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
2022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