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委、省政府近日研究出台了《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旨在进一步压实党政主体责任、行业监管责任,清单化、闭环式抓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促进生态环境持续向好,助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安徽。
《办法》规范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其他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整改工作,明确整改责任主体、实施主体,细化整改验收销号流程,对编制整改方案、提升整改质量、严把验收销号关等作出明确规定。
安徽省将法规适用范围拓展至已建立的“1+1+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体系中所有问题,包括中央层面交办问题、省级层面发现问题、各地主动排查发现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等,以规范各类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
《办法》与已经出台的《安徽省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奖惩工作管理办法》《安徽省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核查考核办法》等有效衔接,形成了覆盖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发现、整改、验收、销号全流程和责任、考核、问责各环节的制度规范。 (左忆娜)
原标题:安徽出台办法推动生态环境问题整改
来源:中国环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