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格“场所码”使用管理的通告
(第59号)
为全面巩固我市疫情防控成果,进一步落实落细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将严格“场所码”使用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无码不开门。全市所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经营场所、公共场所要对本市域、本单位的“场所码”申领、管理进行“回头看”,做到场所必有码、码址必一致,醒目张贴于入口处。主管部门要加强督促监管,未张贴到位前不得开门。
二、进门必扫码。各类场所要坚持“谁管理、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安排专人在入口处引导扫码和查验,切实做到“逢进必扫,逢扫必验,绿码通行,不漏一人”。部分老人、儿童等无法“扫码打卡”人员或未携带手机人员,由工作人员做好信息登记。进入公共场所人员要主动扫“场所码”,并出示扫码结果。如在查验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三、违规须追究。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要加强对“场所码”使用情况的督导检查,对场所管理(经营)者未按规定履行疫情防控信息核验责任的,由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依规责令停业、追究法人责任。对于拒不执行“场所码”有关使用要求,造成疫情扩散和蔓延等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铜陵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
2022年11月30日